八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我国将设置国家重症医学中心

广东健康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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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六方面18条措施,明确我国将依托高水平医院设置国家重症医学中心和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到2025年末,力争每个省份至少有1家综合医院达到或接近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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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患者在“家门口”就能得到重症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重症患者的救治水平,关键看重症医学科。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调查显示,从2011年至2015年的四年间,我国重症医学科的床位数增加了36%,医生和护士数量分别增加了35%和55%。

为了进一步推动重症医学专科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提出明确目标:到2025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包括综合ICU床位和专科ICU床位)达到15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0张/10万人,相关医疗机构综合ICU床医比达到1∶0.8,床护比达到1∶3。到2027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8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2张/10万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资源有效扩容,区域布局更加均衡,专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设置并加强重症医学专业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是《意见》颇受关注的一大亮点。

根据《意见》,我国将依托高水平医院设置国家重症医学中心和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发挥其“医、教、研、防”辐射带动作用。结合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工作,通过托管、合作共建等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

《意见》还明确,通过强化城市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和县域内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构建分层分级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到2025年末,力争每个县域至少1家医院重症医学科能力水平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推动一批县级医院重症医学科能力水平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让患者在“家门口”就能得到重症医疗服务。

支持建设一定数量临床重点专科

重症医学科是与“死神”抢时间和抢生命的临床学科,是所有重症患者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何提升专科能力?《意见》从床位数、重点临床专科、医疗质量控制等方面作出部署。

例如,《意见》提出,合理增加重症医学专业床位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包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下同)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以上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应当建设重症监护病房,按标准新增一批重症医学科床位,满足大规模紧急救治需求。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并申请增加诊疗科目。

为了提升应急救治能力,《意见》要求,医院应当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储备一批可转换ICU床位,选择适宜的独立院区、病房楼,按照感染防控要求,对其内部病房进行改建,配备满足重症救治设备使用所需的供氧和供电设施,以及呼吸支持、抢救和监护等设备,确保能够在24小时内转化为重症专业救治床位。

此外,国家、省、市(县)层面将分别支持一定数量重症医学相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引导医疗机构将重症医学作为提升临床专科能力的重要支撑,在床位、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提升对呼吸、循环等重要系统功能监测和生命支持治疗能力。    

建立重症医学专业轮训制度

无论在日常工作中,还是在突发重大事件中,重症医学医务人员在重症患者救治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当前,我国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还有待加强。

《意见》明确,加强高等医学院校重症医学专业教育,在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加强重症医学相关知识与能力的培养。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要求,建立重症医学专业轮训制度。

具体而言,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以外各专科监护病房医师,应当在重症医学科进行至少半年连续性、系统性轮转培训及考核,能够掌握重症医学治疗理念,熟练使用呼吸机、持续肾脏替代治疗(CRRT)等开展重要器官功能支持,鼓励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发挥中医药在重症救治中的作用,使一批其他专科医师具备重症医学临床技术能力,成为重症医学专业人才储备。 

在护理人员方面,《意见》要求,加大重症监护专业护士培养和培训力度,到2025年末,各地重症监护专业护士参加专项培训比例不低于90%;到2027年末,基本实现专项培训“全覆盖”。

南方+记者 卞德龙

编辑 麦小华
校对 蒙骏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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