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人”罗范春:为了救人,从20米高桥纵身一跃

南方+ 记者

去年6月23日中午,肇庆鼎湖区吉庆大道大桥发生了惊险的一幕:一名女子跳桥轻生,48岁的罗范春驾车经过时见此情形,毫不犹豫跳下20米高桥,勇救轻生女子。

高处跳水加上水中施救耗尽体力,罗范春回到岸上后当场陷入昏迷。他奋不顾身救人的善举,也令无数人感动。

近日,罗范春获评2024年第一季度“中国好人”。

20米高桥 奋力一跳救人

今年48岁的罗范春是湖南郴州人,事发时在肇庆经营一家柠檬茶店。

罗范春回忆,当天吃完中饭,他开车路过吉庆大道大桥,突然听到有2人在桥上大喊“有人落水了”。罗范春停下车,发现桥下有一名落水者正在挣扎,大桥离水面高约20多米,在场的人都不敢跳河救人。危难时刻,罗范春把衣服脱掉,毫不犹豫从桥面跳下去。“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想着救人要紧,我游泳还不错,以前也救过一个落水者,所以就直接跳下去了。”罗范春事后回忆道。

施救过程,罗范春更是记忆犹新。首先是从高处落下后,“心脏好像被狠狠打了一拳,猝不及防地呛了一大口水。”罗范春说,缓过神来后发现河水很深,落水女子一心寻死,拒不配合,救援过程十分艰难。他在水中奋力拖拽着女子10来分钟后,逐渐感到体力不支,桥上两人见状都大喊让他停止施救。“于是我就拼命往岸边游,用尽全力终于游到岸边,我就把头搭在草里面,再也没力气了,人就昏了过去。”

随后赶到的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紧急展开施救,将昏迷的罗范春和落水者一起送往医院。经医生紧急抢救,罗范春慢慢苏醒。

传承好家风 多次行善助人

罗范春救人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后,他先后被肇庆市鼎湖区和湖南郴州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还获评2023年第四季度“广东好人”、湖南省道德模范、“湖南好人”等。

事实上,这并非罗范春第一次救人,他18岁的时候,在安仁县龙海镇官陂村老家也救过一个孩子。那是1993年6月的一天,当时有一群孩子在江里捡田螺,罗范春在另一边钓鱼。农村孩子大多都会游泳,他们想游到对岸来捡田螺,可游到中间的时候,一个年龄比较小的孩子掉队了。小孩很慌张,手抓着脸盆在水里晃,晃进了一盆水,然后抓着盆子就沉了下去。

罗范春看情况不对,赶紧跳下去,把掉队的小孩救上了岸。“这个孩子现在30多岁了,在深圳工作,每年过年回老家都会给我拜年。想起这件事我也很自豪,自己救了一条生命。”罗范春说。

“父亲在世的时候经常叮嘱我,人活在世上,一定要多做好事,多做有意义的事。”罗范春告诉南方+记者,他的父亲生前是一名老兵,参加过抗美援朝。受父亲影响,他的心里有一种朴素的价值观:“对别人,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南方+记者 占文平

编辑 佘余
校对 肖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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