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维辰
“进门就看到3个脏兮兮的小朋友,地上全是大小便,最大的才5岁左右。”
海南澄迈妈妈反锁三个孩子出去打工
4月18日,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小美(化名)在送餐过程中发现3个饿着肚子的年幼小孩被锁家中,最大的小女孩称3人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最小的还不会走路,身上有好几处烂的伤口,视频发布后引发广大网民关注。
4月24日深夜,澄迈县官方通报称,孩子父母共生育5个小孩,父亲邓某某正在服刑,2个小孩由邓某某弟弟照顾;母亲林某某在娘家抚养另外3个年幼小孩,并在当地务工,因无人照管,务工期间将3个年幼小孩留在家中,点外卖提供餐食。
目前,当地村委会已协助申请低保和临时救助,相关部门还将解决林某某抚养的3个小孩就学、托管及其就近就业问题,方便林某某照顾小孩。
视频画面的冲击力太强!哪怕没有为人父母,也难免生出恻隐之心。只不过,同情孩子也不必指责母亲“不养为什么要生”,一个人挣钱养活3个孩子本就不易,更何况丈夫服刑也难以预料。
但也无法否认,把孩子反锁在家出现事故的例子比比皆是,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得使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把3个年幼小孩锁家里也是违法的。
现实的无奈是,要挣钱养活孩子,就无法时时刻刻在家照顾他们。
值得深入思考的是,如果林某某没有求助,小美也没有发视频,或视频没有受到官方关注,3个孩子能否得到救助?
“被看见”,是救助的第一步。
理论上,对于能力薄弱、保障不力、功能不足的家庭,国家负有支持家庭监护的职责,提供针对性的帮扶和服务。不少地方出台了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评估办法,对存在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情形的儿童给予有效干预,这一制度设计十分必要。
林某某子女的情况更接近评估对象中的“监护困境儿童”。对“监护困境儿童”的定义,有的地方规定是“因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或监护侵害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和侵害或处于无人照料的危险状况的儿童”,有的规定为“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服刑、强制隔离戒毒,另一方服刑、强制隔离戒毒、改嫁等不能履行抚养义务,导致家庭监护缺失的儿童”。
像林某某这种,似乎没到“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地步,只是履行不到位,其子女算不算“监护困境儿童”,能否得到家庭监护评估进而被救助,存在变数。
尽量摸清困境儿童底数,才能实现应保尽保。
从多地实践经验看,有的通过跨部门信息联动机制,比对残联、医保、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数据,推送潜在风险儿童信息给民政部门;有的规定,学校、村(居)委会等“在工作中发现监护困境儿童的,负有强制报告责任”;还有的推动“邻家妈妈”志愿者及时发现社区中的疑似困境儿童……
让“被发现”不只是偶然,才能让更多热门词条之外的困境儿童得到救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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