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惠州这家公证处获司法部表彰

南方+ 记者

近日,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召开,对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惠州市阳光公证处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表彰。

近年来,惠州市阳光公证处在市司法局指导下,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势,深入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公证需求,持续提升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级。自2018年成立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约12万件,新型公证业务占比20%以上,完成《民法典与公证》专项研究1项,组织开展“送法下乡”“老年人公益讲座”“公证服务企业”等各类服务活动60余场次。

惠州市阳光公证处向群众提供业务办理咨询服务。

以党建为引领,打造阳光规范化服务

为打造阳光规范化服务,市阳光公证处成立党支部,确立以党建引领推动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原则,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参与社会实践。

例如,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党支部活动、公证专项业务咨询会、贫困学生定向助学等服务,强化公证服务质量,建立并持续实施公证质量“月检”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群众生活、政府治理等各方面公证服务事项流程。

自党支部成立以来,公证员数量实现成倍增长,专业技术人员储备数量和质量居本市前列,多次收获群众的锦旗和书信致谢,1名公证员于2019年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表彰,为公证行业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惠州市阳光公证处上门为群众服务。

惠州市阳光公证处上门为群众服务。

创新公证服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作为广东省全省统一公证业务系统首批试点公证机构,市阳光公证处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拓展创新新型业务和执业模式,实现多项突破。

一是在本市首次实施公证法律顾问服务模式,为政府机关、企业、个人出具公证法律意见书,给当事主体作出相应决策提供具有重要价值的法律参考,是全国范围内为数不多的以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主要业务突破的公证机构之一。

二是将“公证事项+公证事务”双结合的执业模式引入到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当中,尽最大可能挖掘公证的作用和价值,使公证服务深入到矛盾易发领域的前端,取得了预防纠纷和快速化解矛盾的双重效果。

三是拓展推广“公证提存+保管”双结合的执业模式,使“公证支付宝”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满足更多社会主体办证需求。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上门办证”便民利民

为积极响应省司法厅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号召,均衡配置服务资源,市阳光公证处改变传统“坐堂办证”模式,致力把高效、便捷、专业、优质公证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公证人员采取上门办理、就地办理、驻村办理等便民利民公证措施,实现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据统计,外出上门办理业务数量占阳光公证处业务50%以上,上门办证服务力度在全国、全省表现突出。同时,定期开展巡回办证服务,为年事已高、出行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安排公证员前往当地开展巡回办证,有效解决区域公证服务资源不平衡问题,同时为符合规定的老人减免公证费,累计减免各类公证费用约200万元,持续以精致用心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采写】南方+记者 卢慧 通讯员 唐娟 陈俊伟

【图片】通讯员 蓝思航

编辑 糜朝霞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