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点亮高墙,在押未成年人帮教出新招助归航

惠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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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我院结合“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启动“未爱归善,点亮高墙”驻所检察业务品牌建设。4月19日,我院驻所检察室与惠阳区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探讨在押未成年人监管矫治工作,双方签订《关于加强在押未成年人监管矫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同为在押未成年人成立帮教工作站。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锦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唐珂出席会议,并为帮教工作站揭牌。

《意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施行背景下进一步加强在押未成年人监管矫治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将“监室变教室”的理念融入日常监管和检察履职中,通过打造未成年特色监室,依法惩治和精准帮教在押未成年人。

《意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从监室专人专管、文化建设、联合走访、出所帮教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创新举措。其中,看守所探索对在押未成年人实行积分管理,对相应情形给予加减分,根据积分高低给予一定的奖惩,表现良好的可由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联名向办案单位出具情况说明,作为酌定从轻量刑或者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参考。

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共同成立帮教工作站,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案件规律,单独或者邀请司法社工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共同开展谈心谈话、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出所跟踪帮教工作,提升矫治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下来,我院将逐步推进“未爱归善,点亮高墙”驻所检察业务品牌建设,做实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检察监督工作,不断提升监管矫治质效,切实保障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供稿 I 第三检察部

摄影 I 叶冠林

编辑 I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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