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一论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南方评论
+订阅

文 | 南方日报评论员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纪律建设的经典名句。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中国共产党才能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学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基础前提。“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唯有学深悟透,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能自净其意、自严其身,方能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深入系统学习党的纪律,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确保纪律教育入脑入心。要深刻把握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个重点,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学懂弄通、知行合一,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知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直接目标。“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知纪是在学纪的基础上深化对党的纪律的理解和认识,是更深一层的要求,必须清楚明了地知道纪律有哪些、边界在哪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明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在要求。新修订的《条例》对党员干部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行清晰界定,是党员干部规范自己行为的最新准则。严明纪律不是喊口号,而要建立在明纪基础上、体现在行动中。明纪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明确纪律的目标和要求,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行事。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守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通过学纪、知纪、明纪,目的是引导党员干部不敢不守纪、不能不守纪、不想不守纪,养成自觉守纪的好习惯好作风。守纪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按照纪律要求行事,始终保持清廉的政治品格。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把好用权“方向盘”、系牢廉洁“安全带”,让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外化为行动自觉。

纪律是管党治党之重器,纪律不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凝聚合力推动全省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为广东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编辑 施心怡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