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4月9日,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发生一宗因电动车引发火灾致2人死亡的安全事故。河源有关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源城做好善后工作,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其他小区是否存在类似火灾隐患?连日来,南方+记者对源城区多个小区进行走访调查。
电动车在自建房楼道起火致2人死亡
据通报,4月9日2时25分,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红星路东拆迁安置点一自建房发生火灾,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起火建筑为地上六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自建房,建筑占地面积约11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820平方米。起火部位为首层楼梯间,燃烧物质主要为电动自行车、纸皮等物品,过火面积约9平方米。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电池着火导致。
火灾发生后,河源市有关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源城区做好善后工作,并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的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全市要举一反三,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除了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外,还要注重打通生命通道和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各种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目前,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安委办”)和河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称“消安委”)已发出《关于深刻吸取源城区东埔街道“4·9”自建房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安委会、消安委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多个小区仍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问题
南方+记者首先来到事故发生地。发生地为图中入口拐角处房屋,可见外部围栏已不起作用,单元门已封锁。靠近单元门仍能清晰地闻到烧焦的味道,门外崭新的瓷砖与门内烧焦痕迹形成鲜明的对比。
周边居民反映,事故发生时该拐角处停满私家车,消防车无法进入。
据周边居民反映,火灾发生在4月9日凌晨2点左右,火灾发生时由于拐角处停满了私家车,消防车无法进入。
记者注意到,事故发生地红星路东拆迁安置点如今每扇单元门旁都贴上了电动车起火警告,告示中提到“建筑内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厅等楼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属于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入户引发火灾,产权人(房东)和车主须要负法律责任。请勿将蓄电池在家中充电”,并注明了相关责任人。
周边居民李先生反映:“这些告示是最近才贴上的,最近也有人来告知居民电动车不能进入楼道。”
然而,记者在走访时仍旧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的现象。
记者在夜间走访了位于河源市源城区的群丰村、华达凯旋国际、安群小区以及旺源路拆迁安置点等多个自建房小区,均发现电动车入户、入楼道的问题。
华达凯旋国际。
华达凯旋国际。
华达凯旋国际。
群丰村。
群丰村。
149乡道附近。
旺源路拆迁安置点。
东江首府一楼门面商铺。
万隆城。
“不停楼道里停哪里啊?楼下露天的怎么停?”住在群丰村的黄先生告诉记者,电动车入户停放主要是为了方便和遮雨。“虽然偷电动车的事情少了,但是雨衣、头盔放在车上还是容易丢,停在楼道里,就不用每天把东西拿回家,又能遮雨,方便又‘安全’。”
记者走访的小区多数没有专门的电动车停车场,充电桩数量也远远不足以满足庞大的电动车群体。
相关部门回应:将积极开展整治
记者从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针对“4·9”火灾,河源市消安委与河源市安委办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并联合出台了《源城区出租屋(自建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整治方案》(下称《整治方案》)。源城区消安委、源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整治方案》开展整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集中行动,整治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
对于起火原因,河源市消安委回应称,初步认定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出租房一楼楼梯间自燃,电动车并未在充电状态,最大可能原因是电池着火,具体事故原因仍待鉴定。
河源市消安委提到,电动车停放主要依据2021年河源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河源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禁止在房间内、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车、电动车电瓶等或者为电动车、电动车电瓶充电,禁止电动车等进入电梯间,以免发生火灾和堵塞疏散通道”。
对于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着火电动车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构是否定期对出租屋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出租人(代理人)是否按规定将消防安全提示和疏散通道示意图张贴在出租屋的显眼位置等问题,河源市相关部门均回应“正在调查中”。
南方+记者将持续关注后续源城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采写/摄影】南方+河源新闻部机动记者组
【海报来源】广东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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