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前海15%企税优惠拓至合作区全域,港人部分个税免征

南方+ 记者

4月18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消息:明确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将予以免征;将前海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

这标志着前海合作区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落地,将有利于前海进一步吸引香港同胞到前海就业,深化深港人才交流,集聚深港两地发展动能,为前海进一步打造“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引领区”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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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特区中的特区”,前海开发开放14年来,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持续携手香港进行制度创新和规则衔接,推出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吸引了众多港企落地前海、众多香港居民同胞来前海创业。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推出惠港政策超过200条,实际利用港资336.6亿美元,拥有港资企业近万家。

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下称《前海规划》),明确要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根据前海发展情况和服务香港巩固提升竞争优势需要,适时调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对在前海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补贴,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时隔4个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个税政策》)和《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企税政策》),全面落实《前海规划》要求。

其中,《个税政策》明确了对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和政策优惠的享受时间及收入范围。相比于之前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政策,此政策优惠享受时间提前,在每年3—6月个税汇算清缴环节即可享受减免。同时,明确香港居民的个人所得具体包括来源于前海合作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企税政策》则是针对前海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的现状,将此前仅在原前海区域实施的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到前海合作区全域,不仅有利于消除前海区域内的政策差异,为新扩区域的发展注入新活力,也为企业尤其是港企扩展发展空间、增强产业增长动力,充分释放扩区的“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推动前海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南方+记者 张玮

编辑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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