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责令广东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60家旅行社限期整改的公告》。
根据公告,广东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60家旅行社,未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于2024年3月31日前补足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银行担保,并到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登记备案。
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规定。
公告指出,这60家旅行社被责令于2024年4月23日前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银行担保书,并到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登记备案。逾期不改正的,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依法依规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南方+记者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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