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下称“广互”)举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活动现场,广互发布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及相关工作机制,并与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涉网纠纷实质化解的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
《关于共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涉网纠纷实质化解的合作协议》签订。
《合作协议》涉及纠纷调解、心理疏导、人格权侵害禁令、家庭教育指导、司法建议、普法教育等内容,为网络时代司法与群团携手推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提供参考思路。
近年来,广互持续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力度,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如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家长实名认证的手机账号,进行在线充值引发大量退费纠纷的情况,广互与某互联网公司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充值纠纷非诉处理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调解团队等方式,帮助家长找到了合法便捷处理此类纠纷。截至目前,该机制调解成功率超72.5%。
此外,广互还建立了心理疏导服务机制,旨在尽力消弭相关纠纷对妇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的影响;建立司法建议反馈机制,围绕网络平台实名认证、未成年人网络充值防治、劳动者权益依法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向行政机关、网络平台和学校等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建立妇女儿童权益普法常态化机制,提升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现场。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与网络时代妇女儿童权益息息相关,既涵盖了妇女与网络相关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劳动收益等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涉及未成年人肖像权保护、网络充值消费退费等问题。
案例一:网络主播应对直播内容安全负责
刘某系某网络游戏女玩家,在游戏内与其他玩家产生矛盾纠纷。
该款网络游戏主播王某得知后,以“全网爆料”“全服吃瓜”的方式发布直播,引导直播间用户对刘某进行不当评论,放任直播间用户侮辱、谩骂刘某。刘某遂起诉要求判令王某承担网络侵权责任。
其间,王某还将载有刘某真实身份信息的诉讼文书提供给他人。
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王某制造刘某与其他游戏玩家的对立情绪,引导、放任网络用户对刘某进行侮辱、谩骂,客观上造成刘某社会评价降低。此外,将载有当事人身份信息的诉讼文书违法向他人提供,亦加重了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以直播的方式向刘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案例二:婴儿也有肖像权
网友黄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了几段以“人类幼崽与威震天”为主题的三段短视频。视频中,一婴儿和其父亲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此外,第三段视频内容中父子二人的脸部被打上“大便”形状图片的贴纸。
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承担侵权责任。
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在原告已经与黄某沟通删除案涉视频事宜后,黄某不仅重新上传了第三段案涉视频,还对当事人的头像使用“大便”图案进行打码处理,主观恶意明显,构成对当事人肖像权的侵害。
最终,法院判决黄某在视频平台发布道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理开支5000元。
南方+记者 关喜如意 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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