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是大家常说的“五险一金”的其中一项
但在有些人眼中
这笔钱可是一门“生意”
2024年第16期《法说平安》
让不法分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
本期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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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骗保
2019年,张某的妻子卢某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在坪山区某公司缴纳了生育保险,并成功申领到了一笔数目可观的生育津贴。天上突然掉下“馅饼”,这让张某心动不已。
在详细了解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后,张某认为,可以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做大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方法来骗取津贴。于是他和妻子一起拉拢了李某、杨某等6人,形成分工链条明确的犯罪团伙。有专人负责组建空壳公司,有人负责物色、介绍怀孕妇女,并与之建立虚假劳动关系,而后利用其资料申领生育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张某等人便代为前往窗口递交材料用于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并通过网站申领生育津贴。
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该团伙先后注册了36家空壳公司,利用77名孕妇骗取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共计约716万元,并将大部分生育津贴非法占为己有。
2021年8月2日,团伙成员李某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随后该团伙其余7人均被捕归案。归案后,张某等人均承认了犯罪事实,并主动退回骗取的生育津贴以求从轻从宽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五千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
2
法律科普
这样的“致富方式”看起来很行,实则很“刑”。别以为只是领点补贴那么简单,这是犯罪,是严重扰乱医疗保障管理秩序的行为。
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骗取生育保险待遇?
一是虚构、编造参保人信息参加生育保险;二是虚构劳动关系参加生育保险;三是虚增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四是伪造、变造病历、票据等有关材料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以及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
骗取生育保险待遇,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骗取生育保险待遇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待遇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将按照规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相关立法解释也明确,通过上述手段,骗取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均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等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生育保险待遇,数额特别巨大,最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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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不是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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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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