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抓拍!电动车处罚来了,多人收到罚款短信!

茶山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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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东莞、湛江等地网友表示收到交警部门的处罚短信。短信显示电子监控抓拍到 他们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存在逆行、走人行道、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需按要求缴纳罚款/接受教育。

广州:遮挡车牌也没用,“电子天眼”可自动识别

广州交警表示,2023年起,广州“电子天眼”就开始抓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截至2024年3月26日,广州在用的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共30余套,分布在东风路、中山大道、天河北路等30多个点位。

在天河北路和体育西路交界处的电子抓拍 图/广州日报

目前,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可以拍摄闯红灯、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闯限行路段等交通违法行为。

番禺车主收到的处罚短信

为了逃避抓拍,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对车号牌进行遮挡。对此,广州交警表示,目前的抓拍设备能自动识别车牌信息,

“即使车主对车牌进行遮挡”,也不影响抓拍设备识别号码牌”

被抓拍到不处理,行不行?

一旦被发现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经提醒仍不处理,会有民警上门提醒、教育当事人。此外,电动自行车违法,一般罚款20元~50元不等,不及时处理还要缴纳滞纳金。

深圳:电动自行车驾乘人不戴头盔罚200元

2023年11月1日,深圳推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明确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也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违章处罚标准。

1、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过渡期标识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2、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行驶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500元罚款。

3、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且处2000元罚款。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扣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5、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200元罚款。

6、违反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注:具体以深圳官方公布的为准)

东莞:“电子天眼”24小时抓拍,多次违法将影响个人征信

在东莞,大岭山、企石、横沥、高埗、茶山等镇街都设有24小时“电子天眼”,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等都会被抓拍到。

没戴头盔

违法载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电动自行车

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1、冲红灯:罚款20元;

2、逆行:罚款50元;

3、在机动车道行驶:罚款20-50元;

4、未戴头盔:驾驶人罚款50元,乘坐人员罚款20元;

5、违法载人:罚款50元;

6、电动车未登记/未挂号牌:罚款50元;

7、驶入高速公路驾驶:罚款50元;

8、拒绝接受处理或多次违法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注:具体标准以各镇街公布的为准)

莞城车主收到的处罚短信

湛江:全市范围内抓拍违法行为

2024年2月1日起,湛江正式启用人脸抓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目前已有车主收到处罚短信。

湛江车主收到的处罚短信,湛江公安的公告显示目前全市已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2、摩托车违法超员;

3、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

4、无证驾驶摩托车;

5、逆行;

6、闯红灯;

7、不按车道行驶等。

凡被抓拍到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告知交通违法行为人,行为人需按时到交警部门接受核查处理。

文章来源:广东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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