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微信收款二维码,钱就到账啦!微信收款码极大地便利了资金交易往来,然而却有犯罪分子瞄准这一便利,通过利用他人的微信收款码收取赃款,以此掩人耳目,“洗白”赃款。如果你将自己的微信收款码出售、出租或者无偿提供给他人收取“黑钱”,将可能会触及“洗钱”犯罪!
那么,什么是“洗钱”呢?
“洗钱”是指将犯罪或者其他非法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在我国,一般洗钱行为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而为七种特定的上游犯罪(即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洗钱,则定洗钱罪。

近日,惠东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洗钱犯罪案件。被告人黄某甲提供其微信收款码给其儿子黄某乙接收贿赂款,然后黄某甲在微信上转回给黄某乙。惠东县检察院认为黄某甲为掩饰、隐瞒贿赂犯罪所得,提供资金账户、通过转账转移资金,遂以黄某甲涉嫌洗钱罪向惠东县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县法院判处黄某甲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您

明知他人用于转移非法所得,仍通过出租、出借、出卖等方式提供银行账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支付结算账户,帮助他人接受、转移资金的,可能触犯“洗钱”犯罪!
切莫因贪图私利,或碍于亲情人情而实施洗钱犯罪行为使自己锒铛入狱!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