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年度佛山市检察机关第一期公益诉讼业务培训会在高明区检察院举办,通过培训推进佛山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走深走实,着力提高检察履职能力。

本次业务培训会选取“如何高质效办理生态环境类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为主题,邀请检察业务骨干、公安、环保等专业人士分享经验、交流观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永出席培训会,两级检察机关90余名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参加。
培训会上,佛山市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杨楚君和高明区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马猷分别进行授课。杨楚君对新修订的《佛山市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强调资金使用要以“公益保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跟进受损公益修复完成情况,用好用活公益诉讼专项资金。


马猷检察官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难点,分享了借助外力破解鉴定评估难题、探索多元化侵权责任承担承担方式及依法认定“人格否认”深挖连带责任等办案心得,拓宽了参训人员的办案思路。


佛山市公安局二级警长谢志雄、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二级主办李民分别针对生态环境类案件线索信息研判、侦查取证、委托鉴定评估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参训人员要通过此次培训统一办案思路,深化办案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宗公益诉讼案件。一是将“新质生产力”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相结合,用活用好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修复受损公益的作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切入点,规范行使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提高办案精准性、规范性与可诉性;三是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拓展公益保护“朋友圈”,培养数字检察、“侦查+调查+审查”三查合一思维,让公益诉讼更好为绿美佛山的中心大局服务。
(来源:佛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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