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因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工程建设安排,需要补征花都区炭步镇水口村、平岭头村的集体土地共计38.262亩。现对水口村、平岭头村位于本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山坟进行迁移(详见红线及现场通知)。为保障广大群众利益,现就迁坟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能在上述区域范围内新立或迁入坟墓。
二、请现有山坟坟主在2024年5月5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炭步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或水口村村委、平岭头村村委办理有关迁坟手续,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迁移坟墓,逾期未办理及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电话:
炭步镇规划建设办
电话:020-86749827
炭步镇水口村村民委员会
电话:020-86843538
炭步镇平岭头村村民委员会
电话:020-86843454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来源:炭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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