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政策汇总!惠州7县区公布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报名条件和指引

南方+ 记者

2024年招生季临近,截至4月1日,惠州七县区发布了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学位申请指引,涉及户籍生录取、积分入学、民办学校招生等。南方+汇总各地最新招生政策,具体内容见下文:

惠城区

惠城发布2024年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公告

3月25日,惠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2024年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条件及申请流程公告》。据悉,凡符合参加积分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一所积分学校起始年级。

全文如下: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和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号)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通过积分入学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现将积分入学相关政策做如下公告:

一 适用对象

(一)惠城区内非中心区户籍随迁子女:

户籍在惠城区非中心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的,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累计满6个月,并在户籍地所在镇(街)外居住时间累计满6个月。

(二)惠城区外中国大陆户籍随迁子女:

监护人一方在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累计满6个月,并在惠城区居住时间累计满6个月。

(三)在惠城区居住的港澳台户籍或外国户籍随迁子女:

监护人均为大陆户籍:参照“(二)惠城区外中国大陆户籍随迁子女”条件执行。

具体准入条件见下表:

二 申请流程

凡符合参加积分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一所积分学校起始年级。申请流程为:网上信息填报→审核资格→核定积分→公布积分学校及学位数→填报志愿→公布录取结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发布积分入学条件及申请流程公告(3月)。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发布信息填报公告(4月中下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申请人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3.审核资格及积分项目相关材料(5月中上旬)。

申请人到申请积分学校所在镇(街)的受理点提交参加资格材料和积分项目相关材料。各镇(街)受理点,请查阅“惠城区2024年积分入学申请受理点”(请下拉查看详情)。

注:申请人的积分项目材料确认提交后,不能更改申报信息。

4.职能部门核实材料(5月中旬至6月中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初审后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在申报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及积分分值。

5.公布积分审核结果(6月中下旬)。

申请人可向受理点或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情况。

6.复核(6月下旬)。

申请人对核定分数有异议的,请带齐相关佐证材料到申请积分学校所在镇(街)的受理点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可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查询或咨询受理点。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7.发布积分学校、学位数及填报志愿公告(7月中下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公众号发布公告。申请人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填报居住地所在镇(街)中的一所积分学校。志愿学校一经填报成功,不得更改。

(特别提示:为避免浪费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人填报志愿后一经录取,在后续注册后可能将影响第二阶段招生报名录取。)

8.录取名单公示(7月下旬)。

积分入学录取名单在受理点学校和申请积分学校公示,申请人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录取规则:根据家长志愿学校积分高低进行录取。如果遇到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1至第5的顺序,按各指标项积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果各项指标积分均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1至第5的顺序,按办理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录取。

9.办理入学手续(7月下旬)。

申请人持报名确认表、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以上流程的具体时间安排,后续在“惠城发布”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三 积分指标及分值

四 其他事项

(一)有关说明

1.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完成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

2.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未满足申报资格要求的,经查实,取消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到受理点学校初审、填报志愿、办理入学手续等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不得补报。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申请的,视为对积分审核结果及积分分数无异议,不得补办。

5.本通知解释权归惠城区教育局。

(二)通知查看地点

原文请到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进入主页面右边栏目“最新公告”查看,或进入主页面菜单栏“部门街道频道-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查看)。

(三)招生咨询电话

1.咨询各积分入学申请受理点(详情请下拉查看);

2.惠城区教育局积分入学工作办公室电话:0752-2677411、0752-2677001。

《惠城区2024年积分入学申请受理点》

《惠城区2024年积分入学常见问题解释》

1.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阿姨等非适龄儿童父母可以作为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不可以。积分入学主要是为解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原则上仅限适龄儿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申请,非父母的其他亲属在法律规定上不属于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申请积分入学提供材料中,除“居住年限”中自建房(或小产权房),以及“住房保障”中产权证可提供直系亲属(包含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持有材料外,其余材料均应为父亲或母亲所有材料。

2.网上填报信息及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如何操作?如何参与复核?到时我有哪些学校可以选择?招生计划有多少?

答:积分入学网上填报信息、复核、公布积分学校及学位数、填报志愿、港澳台及外籍学生报名等各操作步骤,以及学校的详细招生计划等信息,我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惠城发布”、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3.我如何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答:家长可前往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地址:高榜山对面永联路1号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21室,咨询电话:2670957。

4.今年对社保的要求有何注意事项?

答:根据往年的积分入学招生工作经验,有两类情况需要特别提醒:一是惠南科技产业园、东江科技产业园属仲恺高新区管辖,其中企业缴纳社保为仲恺区社保,不属于惠城区社保;二是持市直、省直单位社保参与积分入学的,我区职能部门暂无法核实其社保信息,该类申请人须在复核阶段参与复核。

5.到审核点申请是否一定能够通过初审并录入系统?

答:不一定。经审核点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初步审核,确认申请人居住地和审核点所在镇(街)一致,且符合报名条件后,由审核点从系统打印申请表,经确认无误后由审核点及家长双方签名。

6.通过了审核点初审并录入申报系统是否就一定能够入读该公办学校?

答:不一定。积分入学是依据学校的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参与第二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回户籍地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

7.通过了审核点初审是否说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通过审核点初审后的积分分数是否为最终分数?

答:不是。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及申请人最终积分分数,须经过初审——职能部门审核——复核(如有异议)才能确定。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可能在职能部门审核环节未通过审核,并经复核后确认不符合申请条件;也可能通过初审后的积分分数,在职能部门审核环节出现变动,并经复核后确认职能部门审核分数无误,都会导致申请人申报资格和积分分数发生改变。

8.审核点初审材料的顺序是否对积分有帮助?

答:审核点初审并录入系统的顺序不作为积分排序依据,请申请人按照派号时间有序前往初审。

9.填报积分入学志愿学校后可以变更志愿吗?

答:不可以,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志愿,请申请人谨慎填报志愿。

10.在校生能否申请积分入学?

答:积分入学是针对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制定的惠民政策,不适用于在校生转学。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不得以报读一年级、七年级的方式留级、跳级。

11.在惠城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所在的企业(工商户)纳税情况能够累加计分吗?

答:不可以。两者只能选一种。

12.为什么惠城区教育局积分入学工作办公室公布的两个号码经常占线?

答:参与积分入学人数多,咨询的人也较多,相关积分入学问题建议电话咨询受理点。

2024年惠城区(含市直)民办学校招生公告

25日晚,惠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2024年惠城区(含市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告》,明确凡符合参加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入读两所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具体申请流程为:网上信息填报→审核资格→公布民办学校学位数→填报志愿→摇号录取。

全文如下: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024年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惠城区属及市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报名条件作如下说明: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一)适龄儿童(少年)为惠城区内户籍。

(二)适龄儿童(少年)为惠城区外中国大陆户籍:

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累计满5个月,并在惠城区居住时间累计满5个月。

(三)适龄儿童(少年)为港澳台户籍或外国户籍:

1.监护人一方为港澳台户籍或外国户籍,持有效的惠城区居住证。

2.监护人均为中国大陆户籍:参照“(二)适龄儿童(少年)为惠州市外中国大陆户籍”条件执行。

具体准入条件见下表:

(四)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学生:

根据《关于2024年惠城区(含市直)民办学校校内直升问题的补充说明》(详情请下拉查看)执行。

二、工作流程

凡符合参加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入读两所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流程:网上信息填报→审核资格→公布民办学校学位数→填报志愿→摇号录取。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发布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告(3月)。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发布信息填报公告(4月中下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申请人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职能部门核实材料(4月下旬至6月下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在“惠上学报名系统”反馈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4.复核(6月下旬)。

申请人对核定资格有异议的,请带齐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在“惠上学报名系统”反馈。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5.发布民办学校、学位数及志愿填报公告(6月下旬至7月初)。

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申请人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填报两所民办学校,志愿学校一经填报成功,不得更改。

(特别提示:1.各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学位数为学校招生计划数扣除符合条件的本校教职工子女、符合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学生后的学位数;2.为避免学位浪费,申请人填报志愿后一经录取,在后续注册后不得参与第二阶段招生报名录取。)

6.摇号录取(7月上旬)。

由教育行政部门邀请有关单位、学生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全程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

采用分批次直接录取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当学校招生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时,直接录取符合条件学生;当学校招生学位数少于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符合条件学生。摇号结束后次日,申请人可通过民办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公告栏、“惠上学报名系统”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7.办理入学手续(7月中上旬)。

申请人持报名确认表、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以上流程的具体时间安排,后续在“惠城发布”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三、有关说明

1.申请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是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毕业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

2.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未满足申报资格要求的,经查实,取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填报信息、填报志愿、办理入学手续等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校入学申请,不得补报。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申请的,视为对报名条件准入资格审核结果无异议,不得补办。

5.本通知解释权归惠城区教育局。

四、公告查看地点

(一)公告原文请到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进入主页面右边栏目“最新公告”查看,或进入主页面菜单栏“部门街道频道——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查看。

(二)惠州市教育局将在“惠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招生咨询电话

(一)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请下拉查看《惠城区属及市直民办学校招生电话表》。

(二)惠州市、区联合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电话:0752-2677411、0752-2677001(惠城区教育局)、0752-2286381(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区联合招生工作小组

2024年3月25日

《关于2024年惠城区(含市直)民办学校校内直升问题的补充说明》

为做好2024年惠城区(含市直)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校内直升学生招生工作,现将报名资格相关要求作如下通知:

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具体准入条件做如下说明:

(一)学籍条件

2023年5月30日前,学籍在其本校的毕业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

(二)在满足学籍条件的情况下,需要的其他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惠州市户籍学生:

可直接参加校内直升。

2.惠州市外中国大陆户籍学生:

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须在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累计满5个月,并在惠城区居住时间累计满5个月。

3.港澳台户籍或外国户籍学生:

(1)监护人一方为港澳台户籍或外国户籍,持有效的惠城区居住证。

(2)监护人均为中国大陆户籍:参照“2.惠州市外中国大陆户籍学生”条件执行。

具体准入条件如下:

(特别提醒:民办学校直升学位为学校招生计划数扣除符合条件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后的学位数。部分民办学校可能因学位不足,在直升录取时须摇号,为防止该类学校学生直升摇号录取未能中签,凡就读于该类学校的六年级直升学生应先参加4月下旬的第一阶段民办学校网上预报名,待可填报志愿时选择填报除现就读学校的其他学校,提升学生中签率。)

校内直升具体时间安排及办理流程,后续由学校向家长下发通知。

《惠城区属及市直民办学校招生电话表》

《2024年惠城区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热点问答》

1.如果我在网上报名的时候,填错(上传错)资料并确认,是否还可以更改?

答:不可以。请申请人报名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志愿填报后是否可以修改志愿?

答:不可以。请申请人谨慎填报志愿学校。

3.网上填报信息及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如何操作?如何参与复核?到时我有哪些学校可以选择?招生计划有多少?

答:民办学校网上填报信息、复核、公布民办学校及学位数、填报志愿、登记双胞胎信息、港澳台及外籍学生报名等各操作步骤,以及学校的详细招生计划等信息,我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惠城发布”、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4.今年对社保的要求有何注意事项?

答:根据往年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经验,持市直、省直单位社保参与报名的,我区职能部门暂无法核实其社保信息,该类申请人须在复核阶段参与复核。

5.申请民办学校,完成网上报名,且初审材料已审核通过的是否一定能够入读申请的民办学校?

答:不一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规范民办学校管理,惠城区域内严格按照规范办学要求核准民办学校招生规模。初步预判,惠城区域内今年民办学校学位相对紧张。如网上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须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惠东县

惠东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位申报流程

日前,惠州市惠东县教育局发布了《惠东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简称《通告》),《通告》指出,此次适用对象为申请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七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申报公办学校的将分批次开展,监护人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到相关学校;申报民办学校的均实行网上统一申请。

通知全文如下:

惠东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广大学生家长:

为了让广大学生家长提前了解惠东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做好孩子入学申请准备,现将申请入读惠东县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申请一年级对象: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申请七年级对象:当年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适用对象申请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七年级学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惠东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非惠东县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为惠州市内户籍的,须在惠东县缴交养老保险;其监护人为非惠州市户籍的,须办理在惠东县的居住证,且在惠东县缴交养老保险。

(三)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三、申请及录取办法

(一)公办学校

1.申请批次

第一批:在户籍所在镇(含街道、度假区、旅游区,下同)居住,申请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户籍生);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第二批:申请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学校学位,非申请学校所在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即积分生)。

2.申请方式

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申请1所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公办学校学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到相关学校。

3.录取办法

学校安排第一批符合条件的户籍生和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后,根据剩余学位,对第二批申请积分入学随迁子女按照积分由高到低录取,录满则止。对积分不够未能被申请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可选择到惠东县内民办学校或其他地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申请入学。

(二)民办学校

1.申请方式

全县民办学校均实行网上统一申请。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进入系统页面,选择1所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2.录取办法

对于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在招生计划数以内的民办学校,由学校直接录取在申请系统中报读该校的学生;对于符合条件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用分批次直接录取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招生。

本通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及惠东县教育局接下来印发的招生入学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和惠东县教育局印发的招生入学文件规定为准。

招生入学咨询电话:8833265。

惠东县教育局


惠阳区

惠阳发布2024年中小学入学指南(附招生咨询电话)

为提前部署2024年辖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近日,惠阳区教育局发布接连发布《2024年惠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申请条件通告》、《2024年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户籍新生入学预警》以及《关于防范义务教育招生诈骗的温馨提示》,从多方面形成入学指南提醒广大家长做好准备。

做好准备

一年级、七年级入学申请条件和申请办法发布

《2024年惠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申请条件通告》发布了公办学校、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申请条件,包括适用对象、录取办法、学位积分表、招生咨询电话及地址等,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申请入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是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

二、公办学校

(一)户籍生

1.申请条件。①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及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产;②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所在镇(街)户籍及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产;③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监护人无学区内房产;④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所在镇(街)集体户。

2.录取办法。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年限及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时长情况,计算积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录满为止。若不能被本校录取的,则分流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属于集体户的,将根据监护人的社保、居住证等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1.申请条件。①惠阳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港澳台人士随迁子女;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③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子女;④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籍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⑤持本市、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区委组织部认定评定发放的优粤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企业人才子女;⑥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2.录取办法。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法并结合学位情况,安排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申请条件。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所在镇(街)外户籍,监护人持有惠阳区“居住证”(有效期须包含2024年5月)且购买了惠阳区2024年5月“ 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户籍是惠州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是惠阳区的,无需提供监护人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2.录取办法。根据监护人的户籍、有效居住证时长、房屋产权证年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长等综合因素,计算积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未被录取者,可按照招生规定自行申请民办学位;若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摇号派位未录取者,则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

(一)申请条件

1.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政策性照顾对象;

3.本校教职工子女(须提供监护人购买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4.监护人持有惠阳区“居住证”(有效期须包含2024年5月)且购买了惠阳区2024年5月“ 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户籍是惠州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二)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数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施电脑摇号录取。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本校六年级毕业生。

提前预警

根据近年招生情况这些学校或出现人数超额情况

为引导家长形成合理预期、做出正确选择,惠阳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幼儿园和小学提供的本区户籍儿童少年人数,结合辖区各镇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近年常态招生情况和2024年招生形势,发布了《2024年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户籍新生入学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提醒,多所学校学区内户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户籍生积分未录取者需接受调配就读。请广大家长根据上述预警信息,充分考虑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孩子入学的计划和准备。同时,预警信息表明自身为预测预告性质,具有不确定性,仅供广大家长参考,请勿作为家庭购房和迁户的依据。

此外,惠阳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防范义务教育招生诈骗的温馨提示》,公布监督咨询电话,提醒家长们高度警惕社会上可能出现的招生诈骗陷阱。如:花钱就能上“好”学校;“内部指标、特殊关系”;“运作入学”;“推优升学”等都是不可信的。所有关于招生的政策、信息、通知等,请以惠阳区教育局或学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的消息,避免被误导。

在报名、咨询等过程中,请注意保护孩子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不要将这些信息泄露给不明身份的人,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如果发现任何可疑的招生诈骗行为,或者有人向您索要“好处费”“介绍费”等,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教育局举报。家长们可通过电话咨询,或在招生期间直接到招生工作办公室(地址:原惠阳区教师进修学校,淡水街道石桥中路12号)或各学校现场咨询。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3826599,监督电话:3826153。


博罗县

按时申请别错过!博罗公布2024年中小学入学指南

3月21日,博罗县教育局印发《博罗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申请指南》,对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进行预公告。

《指南》明确,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博罗县户籍学生根据实际统筹调配安排学位,非博罗县户籍学生自行选择申请民办学校学位。被录取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及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其申请录取的学位,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通知全文如下:

博罗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申请指南

为做好我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招生工作会议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进行预公告,请广大家长提前准备相关入学材料。

一、申请对象

(一)一年级: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七年级:符合博罗县申请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博罗县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非博罗县户籍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须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和购买博罗县基本养老保险。

说明:惠州市内其他县区户籍儿童、少年申请入读我县学校,可用户籍证明代替居住证。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博罗县内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申请办法

(1)申请规则:申请公办学校学位,所申请入读学校必须是招生地段内(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

(2)申请方式:监护人通过“惠上学”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资料。

3.录取办法。采取按批次录取办法,如当前批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少于招生指标数,则全部录取;如当前批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招生指标数,则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符合第二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将统筹调配公办学校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位和公办学位可以同时申请。申请民办学位的,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申报。

(1)网上报名。监护人可在“惠上学”通过电脑或手机在网上报名。

(2)录取办法。如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数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凡在我县民办学校就读六年级的学生(以学籍为准),符合下列条件可参加学校“小升初”直升:

(1)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校内直升。

(2)非惠州市户籍的学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具有惠州市内的居住证及社保(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惠州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3)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号)的工作要求,从2024年起,所有参加民办学校本校“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其本校学籍至毕业时至少须连续在籍满三年(含毕业年级);2023年5月30日前已在学籍系统内完成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受影响。

(4)确定参加民办学校本校“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将提前录取,被提前录取的学生则不能再申请报读我县其他民办学校。

四、申请材料

(一)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本人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1.儿童和少年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

2.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屋产权证明等(申请民办学校学位不需提供);

3.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非博罗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和少年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及在博罗县居住证(有效期内);

2.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屋产权证明等(申请民办学校学位不需提供);

3.监护人在我县缴交的社保证明。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与子女关系公证材料。

(四)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1.居住材料。适龄儿童和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一般住房:提供房屋产权证,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2)特殊住房: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④适龄儿童父母在博罗县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镇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集体宿舍房产证或相关证件和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2.社保材料。参与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监护人的博罗县社保参保证明。

3.其他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①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②非本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对象的;③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④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公办学校招生地段的;⑤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

五、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办法

(一)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博罗县籍适龄残疾儿童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学位申请相同。

(二)不能适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集体学习生活的博罗县户籍精神(孤独症)、肢体(脑瘫)类适龄残疾儿童,凭户口本、残疾人证、出生证、医院证明到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2-6879923。

六、温馨提醒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做好学位申请准备,具体实施细则请关注后期发布的招生工作指引。

(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博罗县户籍学生根据实际统筹调配安排学位,非博罗县户籍学生自行选择申请民办学校学位。被录取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及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其申请录取的学位,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三)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学生,不能参加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四)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时,学校须收取《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应提前准备。

(五)申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家长务必通过正规途径申请学位,切莫轻信不法分子,谨防受骗上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特别说明

本指南如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则以上级文件为准。

八、招生咨询电话

   受访者供图


龙门县

2024年龙门县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申请条件通告

一、适用对象           

一年级申请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七年级申请对象为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特殊教育学校的入学对象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二、公办学校   

(一)户籍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及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产;

2.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所在镇(街)户籍及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产;

3.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监护人无学区内房产;

4.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所在镇(街)集体户。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符合以下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法并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1)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第五条情况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人士随迁子女;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应急消防救援人员及各类高级人才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

(3)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籍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

(4)持本市、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县委组织部认定评定发放的优粤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企业人才子女;

(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2〕49号)、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号)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学位紧张的龙城街道、平陵街道和永汉镇三个乡镇(街道)的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在完成居住地所属镇(街)户籍生和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后,根据剩余学位数结合申请积分入学随迁子女积分(见附件)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未被录取者,则分流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或可按照招生规定自行申请民办学位。

2.其他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属于非学区所在镇(街)户籍的,其监护人需持有龙门县“居住证”(有效期须包含2024年5月)且购买了龙门县2024年5月“ 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户籍是惠州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是龙门县的,无需提供监护人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三、民办学校

(一)申请条件 

1.龙门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政策性照顾对象;

3.本校教职工子女(须提供监护人购买龙门县“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4.惠州市外监护人持有龙门县“居住证”(有效期须包含2024年5月)且购买了龙门县2024年5月“ 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户籍是惠州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是龙门县的,无需提供监护人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二)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数录取。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优先录取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读的本校六年级毕业生。

附件:龙门县2024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docx

龙门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9日


大亚湾

大亚湾开发区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申请条件通告

3月29日,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申请条件的通告》。

全文如下:

为做好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现将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申请条件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申请入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申请入读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二、公办学校

(一)户籍生

1.申请条件。①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房产;②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外大亚湾开发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房产;③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学区内房产。

2.录取办法。按申请条件①→③的顺序录取,如同类别学位申报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年限及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在学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时长情况,计算积分(详见附件1),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且不再招收下一类别户籍生。不能被所申请学校录取的,则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1.申请条件。①在大亚湾开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外国国籍、港澳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③持优粤惠才特级卡、A卡和B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④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2.录取办法。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申请条件。①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大亚湾开发区户籍,监护人持有大亚湾开发区有效“居住证”且依法缴交大亚湾开发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须包含2024年5月)。监护人户籍是惠州市内的,无需提供居住证;监护人户籍为大亚湾开发区的,不强制监护人缴交基本养老保险。②在大亚湾开发区居住,监护人均为中国大陆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为外国国籍或港澳台户籍的,参照“(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申请条件第①点”条件执行。

2.录取办法。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2所公办学校(1所大学区内,1所大学区外)志愿。根据监护人的户籍、有效居住证时长、房屋产权证年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长、志愿服务时长、政府嘉奖和纳税情况等综合因素,计算积分(详见附件2)。第一志愿学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第一志愿积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空余学位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三、民办学校

(一)申请条件

1.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本校教职工及举办者的子女(须提供监护人缴交大亚湾开发区“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3.监护人持有大亚湾开发区有效“居住证”且在大亚湾开发区缴交社会保险(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须包含2024年5月,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

(二)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数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施电脑摇号录取。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本校六年级毕业生。

附件:

1.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

2.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

3.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仲恺

户籍生三批次录取!仲恺高新区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指引

3月31日晚,《仲恺高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下称《指引》)发布。《指引》聚焦“公办学校招收区内户籍新生”“公办学校招收区外户籍新生”“公办学校招收插班生”“民办学校招收新生”“民办学校招收插班生”“九年一贯制学校能否直升”等招生热点问题,回应学生及家长关切。

中小学招生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年仲恺高新区户籍生招生通告》《2024年仲恺高新区积分入学通告》《2024年仲恺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通告》《2024年仲恺高新区插班生招生通告》为准。相关通告计划于2024年5月、6月发布,广大学生及家长可保持关注。

公办学校分三批次招收区内户籍新生

根据《指引》,今年仲恺高新区公办学校招收区内户籍新生,将分为3个批次并按照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其中学区内户籍(含集体户)且拥有学区内房产的为第一批次,学区内户籍(含集体户)但无学区内房产的为第二批次,学区外仲恺区内户籍(含集体户)但具有学区内房产的为第三批次。

图1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仲恺高新区部分区域人口密度较高,部分学校学位相对紧张。比如,位于陈江街道的仲恺高新区第七学校、廖承志红军小学,位于惠环街道的惠州一中仲恺校区、仲恺第六中学、仲恺第二小学、平南小学,位于潼侨镇的侨冠小学等,以上学校可能仅可录取第一批次学生,请学生家长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合理做好孩子入学的计划和准备。

居住证和社保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必备条件

《指引》指出,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满足辖区内户籍生的入学需求后,如有剩余学位,则采用积分入学的方式招收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按惠州市内户籍和市外户籍两类进行录取,前者需提供租房凭证、房产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中的一种居住证明,后者需提供仲恺高新区居住证或办理回执。两类学生均需提供监护人在惠州市缴纳社保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的居住证及其他有时效性的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社保处于参保状态。

图2值得一提的是,政策性照顾对象(包括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仲恺好人”、仲恺高新区引进人才、港澳台及境外人员等)子女按户籍生待遇报名入学,不参加积分入学。

《指引》提醒,根据当前摸排的入学需求,仲恺高新区部分学校学位相对紧张,其招收户籍生后可能没有剩余学位,无法参加积分入学。例如,位于陈江街道的仲恺高新区第七学校、廖承志红军小学、仲恺高新区第九学校、仲恺高新区第十小学,位于惠环街道的惠州一中仲恺校区、仲恺高新区第六中学、仲恺高新区第二小学、平南小学,位于潼侨镇的侨冠小学等。

民办学校面向仲恺高新区招生

根据《指引》,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能否招收插班生,视该学校非起始年级学位情况而定。在学校对应年级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区内户籍生优先录取;录取完区内户籍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则可继续录取满足积分入学条件的非区内户籍生。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收新生及插班生,同样只面向区内户籍生以及符合该区积分入学条件的学生。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近年来仲恺高新区购房入户的家庭越来越多,陈江街道、惠环街道部分公办学校的生源稳定,转出就读学生较少,学位相对紧张,无法招收插班生。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年仲恺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通告》和《2024年仲恺高新区插班生招生通告》为准,相关通告分别计划于2024年5月和6月发布。

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能直升

《指引》明确,仲恺高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能无条件直升。九年一贯制学校即将小学毕业的学生,申请就读七年级时需根据该区七年级招生政策重新申请,不一定能继续在原学校就读初中。仲恺高新区内户籍生能否录取,视学生是否符合所申请学校七年级招生条件及该生所属批次而定,非区内户籍生能否录取视该学校是否招收积分生及该生积分排名而定。

此外,《指引》还多次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从官方渠道获取招生信息,警惕“现在买九月读”“买房有学位”“学位房”等卖房广告中的学位宣传,警惕自称“有熟人”“有关系”帮忙获取学位、签订协议保证学位、缴纳学费锁定学位、花钱获取降分录取资格等各类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共同抵制违规招生,保护好个人信息。

学生及家长可在仲恺高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仲恺发布”或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指引》原文。

【采写】南方+记者 卢慧 乌天宇 蓝单 廖钰娴 林文通 马发洲 于蕾

【整理】南方+记者 谢志清

【统筹】罗锐

编辑 南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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