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解读!2024顺德人才子女入学服务方案正式出炉

南方+ 记者

3月29日,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后,《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正式出炉。具体有哪些亮点?一起来看看。

适用对象分五类,兼顾招生公平及人才服务

方案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并在佛山全职在职工作的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服务。

(一)第一类:根据《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认定(或评定)的领军人才。

(二)第二类: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A卡持卡人。

(三)第三类: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B卡持卡人。

(四)第四类: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五)第五类:除上述规定的第四类人才以外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值得一提的是,和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方案的适用对象范围基本保持一致。第五类适用对象也是顺德在执行佛山市人才适用对象的基础上,结合全区人才发展情况,适度扩大人才适用范围,更好兼顾招生公平及人才服务工作。

分类别提供入学优待服务

正式方案根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对不同类别人才的子女服务进行了明确。其中第一、二类人才子女可根据人才个人意愿安排学位,其余类别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以义务教育阶段为例,第一类对象可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子女入读,第二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区申请子女入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给予安排。

第三、四、五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申请入读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划定直招比例,若申请人数不超过直招计划数,可直接录取;若申请人数超过直招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确定;具体实施依照年度招生方案执行。

同时,第三类对象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享受直招的待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人才的志愿和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在高中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对象子女,在佛山参加中考,可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资格。

在转学政策方面,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人才子女申请从外市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空余学位情况,参照同类对象入学政策执行。

而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学校的,第一类对象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子女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及学位空余情况给予安排。第二、三、四、五类对象在顺德区申请子女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衔接为原则,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方案有效期为一年

正式方案明确了申请流程。其中第一至第四类对象,每年2月,符合条件的人才填报申请表。值得注意的是,如需报读顺德区有关学校,申请人还须按照顺德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年度招生指引进行操作。

第五类对象,则要根据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年度招生指引进行操作,并提交招生报名截止日期前在顺德连续参加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以及其他能反映人才条件和入学对象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具体以年度发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对于因学位不足不能满足个人意愿的,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如不接受统筹安排则自行解决。

此外,第三、四、五类对象在子女户籍所在镇(街道)申请公办学位的,原则上按照户籍所在镇(街道)户籍生政策安排。对于户籍不在顺德区的,纳入顺德户籍生同批次分类招生,可在申请人工作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由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

南方+记者 蒋晓敏

编辑 梁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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