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检察】一个案例带你了解“机动侦查权”

珠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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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侦查权”是检察机关侦查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效行使的重要手段。

今天,小检通过一个案例带大家了解检察机关的机动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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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理论和实务界将法律的这一授权称为检察机关的“机动侦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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