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等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截至3月26日,我区共有392家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现予以公告,并就有关情况提醒如下:
1、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将机构资质(包括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信息)、教师资质(包括姓名、照片、从事岗位、教师资质等)、课程信息、收费价目、退费流程等信息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3、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
4、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监管账号收费,面向家长收缴培训费用不应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
5、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目前,惠城区正在积极推行该收费模式,让家长缴纳培训费用更加安全。在此也提醒广大家长,不要片面贪图校外培训折扣优惠,不报名无证机构,从源头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科学、理性给孩子报读校外培训机构。
惠州市惠城区证照齐全培训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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