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清林径水库国有林地内一处历史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230平方米。
今年以来,龙岗街道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契机,全面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破坏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强对辖区森林资源与饮用水源的管护力度。

据悉,该房屋位于清林径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且并未取得使用林地及建房相关手续,属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为保护清林径片区周边生态资源,维护饮用水源的安全保护红线,清拆该处房屋势在必行。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平稳进行,龙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了多方调查取证,走访社区深入调查,并通过“深圳市规划土监察平台”历年遥感影像全面比对该地块2005年龙岗区城市化转地测绘报告和评估报告。最终核实确认该地块及房屋已在划转国有时补偿完毕。但当事人于2014年在未取得使用林地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再次对房屋进行扩建,占地面积由原来170平方米扩至230平方米,该行为确系涉嫌非法占用林地开展违法建设。为了减少执法中可能出现的纠纷矛盾,执法人员多次与当事人耐心沟通,向其宣讲《森林法》、《土地法》《水源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当事人限期内清空房屋内个人物品搬离林地。最终,当事人同意配合自行清理建筑内物品。在物品清除完毕后,龙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顺利进行了拆除工作,后续将对该片林地进行补植复绿。
今年以来,龙岗街道共查处3宗违法占用林、非法采伐林木案件。接下来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林地资源的巡查防控密度,充分利用无人机智能监察林地系统对辖区已批用林项目进行全面监管,确保林地违建“早发现,早解决”,切实维护辖区林地资源。
【撰文】郑伊灵
【通讯员】王志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