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过“右转必停”吗?近期,广州交警深入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春季出行特点,严查严管货运车辆违反右转必停、靠右行驶、夜间违停等行为,为市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停一停!有效杜绝转弯事故的发生
“右转必停”是指货车驾驶员行驶至路口时,要先停车观察是否有来车或行人进入驾驶盲区,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起步行车,不断观察左右后视镜,缓慢行驶通过路口。
“大货车惯性大、刹车距离长,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严重后果。”据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型车辆在转弯时,前后轮轨道不一致。通常,前轮可以避开某一物体,后轮却因内轮差而无法避开,这个位置刚好坐落大型车辆驾驶人的视界盲区。在车辆右转时,一旦有人或非机动车闯入该区域极其危险。
近年来,因“内轮差盲区”导致的交通事故已发生多宗。此前,驾驶员关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路口右转弯时,未做到右转必停,与车身右侧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黄某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当场死亡。
“‘停’的动作可能只有短暂的几秒钟,但这几秒钟可使驾驶人做到及时瞭望,保障右侧非机动车或行人安全通行,有效杜绝转弯事故的发生。”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减少“内轮差”导致的交通事端,广州交警已在大型车辆通行量较多的路口设置了右转风险警示区。
在海珠区新港东路海洲路路口,交警设置了红色“右转风险区”,旁边还写有“右转中重型载货汽车、右转中重型专项作业车”的标识牌;黄埔交警会同区住建(交通)等部门,在黄埔东路、开创大道等货车通行量大的路口设置货车“右转警示区”“右转停车让行”警示标志,提示右转大货车提前减速、留意观察,提醒行人注意盲区,小心避让;同时,多区交警会同各街镇深入运输企业、中小学校、社区村居,结合事故典型案例,向货车司机、校园师生、老人等重点群体开展“货车盲区”“右转必停”等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大弯小转”风险大,转弯盲区要警惕
除了中大型货车外,小型车辆在驾驶时也应该注意转弯误区——“大弯小转”。
日前,在外地某引桥附近,刘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北往南行驶时,遇到李某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行驶至该处。之后,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由于小客车驾驶员刘某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驾车左转通过路口时,为什么不能“大弯小转”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简单来说,“大弯小转”就是左转弯车辆原本应该先直行至路口中心点附近再转弯,结果却直接轧着人行横道线转了。如果左转时“大弯小转”轧到了黄实线,还会被交警部门记1分。
另外,左转弯时,也容易存在驾驶盲区,导致司机看不到斑马线上的行人或电动车。一旦车速过快,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碰撞。
转弯技巧你要知
一、左转转大弯,方向盘打得比较平缓,既能保证自己安全的同时,也把A柱的盲区范围缩至最小,视野更广,也容易被别的交通参与者发现。
二、右转转小弯,是指右转弯时,尽量让车辆的右侧远离路口中心点,以较小的转向半径过弯,这样转弯就能进入直行车道的最右侧。如果右转半径太大拐到了中间车道或者最左车道,那么就会对其他车道车辆通行造成影响。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南方+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交宣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