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计容规则!中山出台工业和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政

南方+ 记者

3月23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促进工业和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该局已于3月22日印发《促进工业和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措施》提出将进一步优化新出让住宅用地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快项目用地开发建设,具体出台多项措施。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促进工业和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促进工业和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措施》优化了新出让住宅用地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增了多项不计容或一半计容的建筑面积,以支持建设实用空间和配套设施,具体包括:

1.无偿移交政府的配套设施不计容;

2.沿城市主干路、临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重要景观带,因规划要求封闭的阳台一半计容;

3.结构净高不超过2.10米且进深不超过0.80米的全采光住宅建筑飘窗不计容;

4.建筑物屋顶的梯屋、电梯机房、水箱间、人防报警间、通信基站机房不计容;

5.市政、交通设施上盖综合开发项目的盖下市政、交通设施及其与上盖建筑之间的结构转换层、盖上停车库及其地面疏散楼梯间等附属设施不计容。

为让城市生活更加便利,《措施》支持住宅用地配建少量便民商业设施:已出让住宅用地规划功能未兼容商业功能,但需要配建少量便民商业设施的,可在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配建不超过居住总计容建筑面积3%的商业规模,无需办理用地规划条件变更手续。

在简化程序方面,《措施》优化存量工业用地部分规划指标调整程序:工业用地保护线内,工业用地申请调整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规划指标,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3版)》相关要求的,可按详细规划工业用地指标技术修正程序办理。详细规划工业用地指标技术修正后,可同步办理规划条件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无需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措施》还出台了加快项目用地开发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方面,2024年及2025年新出让的住宅用地(2025年12月31日前公告),经市政府同意后,受让人已缴纳50%出让价款,且已足额缴纳总出让价款对应的契税和印花税的,由镇街政府或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受让人可凭出让合同、缴款票据、完税凭证、土地交付确认书办理开发报建;剩余50%的出让价款,受让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时间支付完毕,并在付清剩余出让价款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及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受让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导致出让合同解除的,由出让人收回土地、没收合同定金,地上建筑物归出让人所有。

另一方面,未完成开发投资进度25%的商业、住宅用地,经核查闲置土地情况、镇街政府审议同意的,允许转让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依法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及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受让人可作为申报主体,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转让人委托书办理开发报建。

南方+记者 陈少宏

编辑 卢子衡 钟城建
校对 蒙骏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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