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察长: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要依法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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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察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3月20日至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宁夏调研时强调,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应勇在调研中强调,深化综合履职,以检察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来到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调研基层检察院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来到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调研基层检察院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

南方+记者 赵晓娜 段江含

视频剪辑 陈文焕

编辑 翁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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