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用心用情为群众纾困解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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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救济渠道,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腰”

2023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聚焦于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重点关注抚养费纠纷等与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保障密切相关的案件,目前已有3宗支持起诉案件获得一审胜诉判决。如翟某等三名未成年人请求支付抚养费的支持起诉案,翟某等人的父母长期分居,父亲未支付过抚养费,母亲靠打零工独自抚养三名未成年子女,生活极为拮据,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发现该案线索后,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主动联系当事人及法援律师,依法调查核实案情,了解当事人诉求,引导其收集和提交证据,并支持翟某等三名未成年人作为原告向其父提起抚养费诉讼,人民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一审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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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外部联动,协作搭建权益保护桥梁

为充分了解和收集人民群众支持起诉需求,畅通办案渠道,形成维权合力,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请进来、走出去”,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就民事支持起诉事宜与惠城区人民法院、惠城区司法局、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城区民政局、交警大队、律协等多家单位开展沟通交流,探索建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移送及沟通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有效衔接,协力搭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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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普法宣传,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观念

为加强人民群众对民事检察工作以及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认识,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制作了民事支持起诉的宣传小册子,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方式,不断提升支持起诉工作影响力,引导弱势群体理性依法维权,厚植支持起诉“法治土壤”。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找准支持起诉与民生保障的契合点,积极拓展支持起诉的履职方式,在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持续发力,以更有温度、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践行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担当使命。

什么是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
一、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是什么?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是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二、申请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支持起诉,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材料。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记入笔录。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负责人、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申请支持起诉的具体请求;
(四)申请支持起诉的事实、理由。
四、检察机关能为申请人做什么?


经审查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制作《支持起诉意见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立案部门。
注:对于起诉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原则上由申请人自行收集,或由人民检察院通过法律释明引导申请人收集;对于申请人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协助收集。但是检察机关一般不能依职权主动去帮当事人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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