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抢劫288元?未成年不是免责金牌!

雷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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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途末路铤而走险

一时兴起暴力劫取他人财物

也许一些人认为

未成年人抢劫少量现金不需要负责任

这是不正确的

无论财物数额多少

都可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6日16时许,15岁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伙同陈某某、苏某某等人在雷州市松竹镇下田上村农田路段附近使用小刀、电棍等工具对被害人许某某实施抢劫,抢走被害人许某某人民币现金240元,并强迫被害人微信转账48元。

经检察机关审查,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检察官释法

虽然我国法律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就有“免责金牌”,未成年人犯罪同样要受到处罚。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是以抢劫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哪怕只抢了一分钱,甚至一分钱都没抢到,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通过辛勤劳动,努力工作赚来的钱才踏实心安,不要心存侥幸,企图不劳而获,否则难逃法律的制裁。检察官也在此提醒广大未成年人要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另,若遇危险情况,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切勿跟不法分子“硬碰硬”,保留证据事后及时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撰搞:第一检察部 陈汝球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编辑:办公室 杨伟鑫

审核:办公室 黄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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