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锋星力量】王曦:不枉不纵、坚守公正,传递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温度

惠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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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近年来,惠阳检察干警立足本职,锐意进取,争当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立足岗位作贡献、服务群众办实事、响应号召创建“党员先锋星力量”特辑,不定期推送我院党员先锋的先进事迹,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感召、激励全体党员和全体检察干警见贤思齐,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奋进力量,全面提升检察质量和检察水平。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聚焦问题、知难而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是每位党员干部应有的担当,党员王曦作为我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办公室负责人,深感这份责任的重大。

1982年9月出生于四川的王曦,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0月进入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惠州十佳公诉人”等荣誉10余次,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在省、市级研讨会征文中获奖10余次,带领的未检办案团队获评“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高层次人才库。

持续狠抓防治性侵,筑造预防保护屏障

2020年,王曦同志转岗到未检办案团队,心思细腻、责任心强的她在办案中发现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成为社会治理的新问题,亟需引起关注。为此,她积极探索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新思路、新方法,把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助力社会治理、服务工作大局的重要途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持续深耕“防治性侵 守护花蕾”未检工作品牌,规范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适时通过公检联席会议的形式持续推动落实制定的惠州首个《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证据指引》,提升办理该类案件的质效。

她在办案中发现多数未成年少女的防范意识不强,在被侵害后不敢报警、也不知如何处理。“我们要教会她们怎么保护自己”,于是王曦带领团队联系惠阳区妇联、教育局等单位积极开展预防性侵害的法治宣传活动,应妇联邀请参与线上直播讲座--《家庭教育大讲堂》节目录制,2023年围绕防治性侵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场,受众13248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

秉持双向保护原则,帮扶救助协同发力

王曦同志在工作中始终秉持双向保护原则,既关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又注重对被害人的关心关爱,切实将为人民司法作为工作的落脚点。

推动我院“临界预防”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切实担起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王曦同志携团队开展了以成长护航,挽救“边缘少年”为主题的“临界预防”教育活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分别从行为违法性、社会危害性、未予以刑事处罚原因、应当吸取的教训等多个方面,告诫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要引以为戒、真心悔过,并向他们发出《检察警醒书》,此外针对监护缺失、管教不严等问题,向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他们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将家庭教育落到实处。并通过与社工团队的有效合作,鼓励家长和孩子勇敢地说出自己的心声,懂得换位思考,彼此尊重,促进彼此更深入的了解和交流,通过持续加强对“边缘少年”的帮教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2年,临界预防项目获得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优秀奖。

注重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在一起性侵幼女案件中,王曦同志提起惠州首个涉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助力被害人获得3万元精神损害费,该案件在2023年获评惠州市检察机关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此外,她还积极协助广西检察机关,帮助“因案辍学”异地未成年被害人在惠阳区入学,被省市两级检察机关书面表扬。这一个个事迹无不彰显着王曦同志作为未检人的初心和使命。

担当尽责能动履职,助推社会溯源治理

全力做好检察办案“后半篇文章”,工作中求极致,依法能动履职,在办案中注重“治罪”与“治理”并重,“治标”向“治本”的跃升。始终紧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难点、漏洞,持续加大综合履职力度,其中针对学生欺凌,向教育局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2022年度广东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持续推动落实惠州首个《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实施细则》,目前已对3万余名拟入职和在职教职员工进行了查询。针对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招募未成年人为酒水销售、性侵案件高发态势、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以专项调研报告的形式向政法委报告,提供解决对策和思路,以检察履职的司法保护推动形成“六大保护”合力,着力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

供稿 I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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