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惠州就有一座现代化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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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梁鼎芬与丰湖书院”文化展览在惠州学院正式开幕。在丰湖书院办学历史上,梁鼎芬是极为重要的建设者和推动者。尤其是创设了丰湖书藏,在广东开创近代书院藏书的先风,带动崇文尚教之风在惠州蔚然兴起。

漫画/杜卉

光绪十年,中法战争事发,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法议和,签订“中法简明条约”,举世哗然,以为这是不败而败,丧权辱国。少年气盛的梁鼎芬上疏弹劾李鸿章,指李有“六可杀”之罪。结果反“被追论妄劾,交部严议,降五级调用”,成了清代绝无仅有的“从九品翰林”。

梁鼎芬于光绪十二年(1886)来到惠州,时年28岁。创建丰湖书藏,是梁鼎芬对惠州士风影响深刻。关于丰湖书藏的建立,梁鼎芬在丰湖书院的高足李绮青曾作文追述:“……书院之西,建楼三楹,四部略备,名曰书藏。既定借书之约,复设扫蠹之佣。亲手题签,自装部目……盖书院之有书藏,由惠州始也。”

丰湖书院藏书阁

当时,惠州人家藏书不多,借阅尚难,谁会捐书?为此,梁鼎芬专门写了捐书启事向四方求助这则启事后来被完善为捐书约,是著名的《丰湖书藏四约》之一,其主要内容有:凡愿捐者,未曾购书,以书价捐入,交董事办理;凡愿捐者,无论捐书捐货,交来时记写姓名、爵里,以便刻印;每书第一卷内,上盖“丰湖书藏”石印四字(凡卷内有此四字,愿嗜书者卖书者切勿购售,阴德无量)等。

梁鼎芬的这一举措,得到两广总督张之洞的大力支持。在张之洞的帮助下,梁鼎芬很快就收到各地捐来的大批书籍,多达46000余册。

 丰湖书藏目录(部分,翻印版) 包国滔供图

丰湖书藏除拥有“名人集部孤本不少,各省府县志搜集尤多,非各书院藏书所可及矣”的特点外,其藏书数量在当时广东各大书院中也是首屈一指

桐阴论画——丰湖书藏印 惠州慈云图书馆供图

陶渊明文集——丰湖书藏印 惠州慈云图书馆供图

在梁鼎芬及后继者的不断努力下,丰湖书藏藏书逐年增加,最多时达10万册是广东早期较具规模的图书馆之一

为管好用好这些图书,梁鼎芬除雇请专人管理书藏外,又亲自制订丰湖书藏管理制度,亦即《丰湖书藏四约》。《藏书约》明文规定:“每楼一层,置长木桌四张,为检书晒书之用”,“有椅可坐,便于看书”。可以说这已经是很接近现代图书馆的阅览室了。

在《借书约》中他又明白地说:“有书不借,谓之鄙吝;借书不还,谓之无耻。今之书藏乃一府公物,非一人之私有。不借不如不藏,不读不如不借。务使人人保护,人人发愤,历时概久,沾溉斯多。若许慈胡,潜莫相通。”此可见他创立书藏的宗旨。

因为藏书来之不易,数量无多,为求人人能从中得益,他规定:

“借书不得全秩携取(五本为一部者,许借一本,第一本读毕,再借第二本。若一本为一部者,许在书藏桌上翻阅,不带出)。”

“凡书五本一部以上者,以四本为限,不得多借(期止十日,易于终卷一也;卷数无多,便于携带二也)。”

“凡借书不得过三种(种数过多,难于查检,且贪多则不实,好博则不专,非读书有得之道)。污损卷面,罚令重订;破烂遗失,罚令赔偿,后不复借(董事、掌书生徒询情不究者,赔偿斥退)。”

“借书者,是日清晨亲到书藏携取,用洁净布巾包好,徒手者不借。”

尤为特别的是,《借书约》还明白规定:书藏之书籍,不得借予地方长官、衙署幕友、学校教授官、监院等“公门中人”,因为“公门转折,事繁弊杂”,怕书借出后收不回来,充分显示了梁氏独特不羁的个性。

惠州丰湖书院《丰湖书藏四约》分借书约、守书约、藏书约、捐书约四部分,计五十六条,在清代藏书规章中,以其条目为最多,内容亦最为详备,很多已具备了近现代图书馆管理制度之雏形。

来源:羊城晚报惠州文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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