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河区法律援助处收到来自当事人梁女士寄送的“铁肩担道义 依法护民权”锦旗,感谢承办律师助力其追薪成功所作的努力及援助。

梁女士以某公司拖欠工资、补贴为由向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全部仲裁申请。
2022年8月8日,梁女士依法向天河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广东共建律师事务所董军律师接受指派承办该案。经了解,2021年3月梁女士在某公司任E2中级助理设计师一职。同年6月,梁女士正式转正并与公司签订了《转正岗位/薪金变更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梁女士转正后每月薪酬为7500元,每月薪酬压20%于年底一次性结清,话费补贴为30元/天。而实际发放时,公司以梁女士所在工作组业绩不达标为由,扣发了暂压的工资,话费补贴则按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并拒绝向梁女士提供书面协议。
庭审中,董律师通过多角度证据展示以协助法庭进一步核查公司巧立名目克扣工人实发工资的情况,提前设定几个关键问题当庭询问公司,再结合庭审中公司提供的证据中包含的有利信息用以反驳公司。2023年5月16日,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全部支持梁女士诉求的一审判决,公司不服上诉。9月1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上述案例是天河区法律援助处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一个缩影。近三年来,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共接待务工人员法律咨询2390余人次,承办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近2000件,为务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超1570万元。
来源 :广州司法行政、市法援处、天河区法律援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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