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清远市召开2023年第十八场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本场新闻发布会主题为“清远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和核辐射安全管理”。会上透露,截至2023年7月底,累计产生转移工业危险废物约7.9万吨;1-8月份,对104家企业开展辐射安全隐患现场排查;全市辐射安全总体形势安全稳定。


全市共有20家工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会议通报,截至2023年7月底,全市纳入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登记管理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共有3871家,累计产生转移工业危险废物约7.9万吨,其中,市内转移处理约8314吨,跨市转移处理7万余吨。
目前,清远市共有20家工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经营总规模:62.4万吨/年,其中核准利用规模为50.5万吨/年。这20家工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可以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19个大类别99个小类别危险废物。
近年来,清远主要从落实管理制度、完善信息管理和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着手,做好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其中,今年1-8月,清远已进行了6个批次抽查检查,抽查了企(事)业单位71家,其中检查产废单位59家,管理达标企业52家,基本达标企业5家;检查经营单位12家,达标企业12家。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4.07%和100%。检查发现问题的同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落实到位。

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犯罪
依托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清远市正在逐步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
一方面,梳理全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上企业清单及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企业名录,再结合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综合监管情况和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名录,依此制定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重点企事业单位清单。
另一方面,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监督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全流程电子联单管理,有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除了加强信息管理外,清远还加强部门联动,坚决遏制非法倾倒危险废物。2022年以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共计向公安机关推送行政处罚信息130余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经营信息19条,同时将清远市辖区企业危险废物申报情况、生态损害赔偿线索等向公安部门进行通报、移送。会同公安机关共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有力地打击了清远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协同作战,形成执法合力,严惩了一批在清远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大案。在协同作战过程中,及时互通污染环境犯罪线索和信息、紧盯运输管控联合执法、会同周边省内外城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等。

今年已对104家企业开展辐射安全隐患现场排查
目前,清远核技术利用单位主要有四大类:使用放射源单位、使用(销售)射线装置单位、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和电磁辐射利用单位。
截至2023年8月底,全市使用放射源单位26家、使用射线装置单位160家、销售射线装置2家、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8家、使用电磁雷达站1家、通信基站运营单位4家,全市共有137枚放射源,421台射线装置。
2023年以来,清远从日常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及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后管理等方面做好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其中,2023年1-8月份,已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40张,利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对141家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年度报告提交情况进行审核;已完成8家伴生矿开发利用企业现场检查,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钢铁行业)辐射监测系统开展专项检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累计出动286人次,对104家企业开展辐射安全隐患现场排查。
全市放射源在线监管系统26套监控终端运行正常,无异常情况出现。全市辐射安全总体形势安全稳定。
热点关注
企业需及时更新危废标识,规范设置危废标签
为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规定,生态环境部制定了《HJ 1276-202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分为三大类: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传递和警示的内容,有利于识别和预警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过程的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警示危险废物的环境危害。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采用警示颜色、警示图形和警示文字对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和环境危害进行警示,有利于提升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和利用处置人员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传递危险废物必要的环境信息。通过设置危险废物标签等识别标志,向后续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相关人员传递危险废物的主要成分、有害成分、危险特性等重要环境危害信息,避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因不当操作而引发环境危害,切实其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支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处置。危险废物标签等识别标志中标注了危险废物管理中的注意事项、周边废物存放情况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供技术依据和参考。
新规对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企业需及时更新危废标识!
南方+记者 黄剑琴
通讯员 清环宣
点击图片,一键报料↓↓↓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