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的街道、密集的人流,
造就了商业旺地,
带动了餐饮经营行业的蓬勃发展,
急剧增加的厨余垃圾当如何处理?

厨余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鸡骨、鱼刺类)等,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餐厅、食堂、市场及其他与食品加工有关的行业。

近日江海区发生了一起
违规收运厨余垃圾的案件
一起去看看

近日,江海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在麻园商业街存在违规收运厨余垃圾情况,对周边公共区域环境造成污染。接报后,江海区城管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取证,并依据《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餐厨垃圾应当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收集、运输、处理。第三十八条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收集容器,或者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由县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由县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江门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厨余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存放,不得混入其他类别的生活垃圾;在餐厨垃圾产生后依法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并需签订收运服务协议。
为何要严厉查处违规收运厨余垃圾的行为?
因为厨余垃圾如果处置不当
不仅污染环境、传播细菌
还会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滋生出“地沟油”“泔水喂猪”等一系列
危害食品安全的问题
目前,江门市通过市场竞争政府采购服务的形式,确定江门绿源环保有限公司为蓬江、高新(江海)和新会三区,提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确保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下一步,江海区将不断强化厨余垃圾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对违规收运厨余垃圾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实现源头减量的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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