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棠景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只用了一个下午就成功调解一宗租赁纠纷。
此前,当事人陈某因生意需要与另一方当事人朱某、翁某(夫妻关系,以下简称翁某夫妇)签约,租赁翁某夫妇位于白云区岗贝路某商铺做餐饮使用,租期3年。后陈某因故未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双方发生争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7月24日下午,陈某及翁某夫妇先后来到棠景司法所申请调解。
棠景司法所在接到调解申请后,迅速了解情况,稳定双方当事人的激动情绪。经过细心询问,调解员了解到陈某于2023年7月10日与翁某夫妇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每月租金16000元,押三付一,合同中注明该商铺出租给乙方做餐饮经营。但实际履行中,因该房屋性质为由住宅改作商铺使用等相关缘由,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翁某夫妇也未能及时配合陈某提交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在此期间陈某已为商铺装修投入花费约40000元。
鉴于离租赁合同正式生效仅剩7天时间,且装修尚未完工,营业执照相关证件不齐全等实际问题,导致店铺正式营业之事停滞不前。为避免日后更多的损失。陈某向翁某夫妇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租金16000元、保证金48000元、装修费40000元。翁某夫妇则表示他们正在积极配合陈某办理申报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但需要一段时间。陈某如要解除合同,必须将商铺恢复成装修之前的原样,不影响下一任租户租用。
了解基本情况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开始双方坚持各自观点,互不相让。对此,调解员进行释法明理,为双方当事人普及《民法典》中相关规定。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翁某夫妇未能在8月1日前完成出租商铺做餐饮经营所必须的条件以进行场地交接,属合同违约一方,陈某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租金和押金有理有据。
但考虑到陈某签约前已看过场地,明知场地用作经营餐饮行业应备齐的资料,对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应有一定的预见性,同时陈某对场地装修投入了成本,解约也有相应损失。在原有合同未涉及此项解约条件和违约责任情况下,从利于解决矛盾的角度出发,调解员建议双方各退一步互谅互让。经过调解员多方面耐心劝导,双方最终同意各让一步,由翁某夫妇退还陈某租金16000元、保证金48000元,以及装修补偿款10000元后解除合同,双方均对该结果表示认可。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后续棠景司法所将持续跟进退款相关事宜。
在调解工作中,调解员坚持“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在
来源:白云政法、棠景司法所、棠景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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