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道路交通秩序,
不断压降涉摩电亡人交通事故,
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
联合辖区多部门开展摩电整治行动。


根据《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秩序整治统一行动周工作方案》以及《肇庆市鼎湖区进一步深化治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工作方案》,12月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先后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摩电“断油断修”整治行动2次,从源头上遏制无牌无证、报废、拼装等病态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上路,降低涉摩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同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还联合各镇、街道,区公安分局分别在辖区主要路段、重点路口开展摩电交通违法整治攻坚行动,重点查处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不符合规定载人、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7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达到“严处一起、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据统计,12月1—13日,
行动共查处摩电违法行为516宗,
其中无牌无证133宗、
不戴头盔84宗、逆行67宗、
电动自行车违法134宗,
劝告电动自行车上牌70多宗。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将继续联合区公安分局加大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防范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资料来源 平安鼎湖
编辑 林雪莹
二审 马凯勇
三审 颜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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