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021年汕头市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依据《广东省非机动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本次共对27家门店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等行政区域流通领域销售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
本次抽查电动自行车产品检验项目9个,分别为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过流保护功能、充电器与蓄电池等安全指标。经检验,发现1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共涉7个检验项目发现不合格。
记者查阅不合格产品名单,发现棒途、爱玛、神州行、小羚羊等电动自行车品牌的产品被检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车速限制、鞍座长度等。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后续处理工作,同时将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通报企业管辖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应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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