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要求,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商务部、广东省、深圳市等研究制定《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下称《特别措施》),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已于日前印发实施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市市长覃伟中在1月2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非常感谢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圳的关怀厚爱,感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的大力支持。这次出台的《特别措施》突破力度很大,涉及领域很广,含金量很高,对于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对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覃伟中表示,首先,这是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在这一背景下,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出台《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围绕发挥深圳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优势,提出了一系列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基本民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市场准入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财政资金及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入,有利于全面增强投资信心、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这是全面完善行业准入与监管机制、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探索。中央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这要求深圳更好发挥先行示范作用,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特别措施》作为市场准入领域的制度设计,紧密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充分考虑深圳既有的创新基础和能力禀赋,找准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关键点,打通制约高质量创新发展、制约“双循环”的中阻梗,为深圳打造高标准市场准入环境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在“管得住”的前提下,《特别措施》进一步放宽科技、金融、医疗、教育等行业准入门槛,对支持深圳以创新市场准入方式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完善金融投资领域准入方式、优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环境等作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破除制约市场主体进入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隐性壁垒,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第三,这是助力深圳加快汇聚全球高端要素资源、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动力的重要一招。《特别措施》进一步推动放开市场准入限制,将助力深圳形成更具吸引力的市场环境,加快汇聚国内外前沿技术创新成果和高端创新要素,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强大动力,为全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先行探路。同时,《特别措施》提出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支持深港澳三地通信运营商创新通信产品、下放港澳服务提供者来深办医审批权限等新举措,也将有助于发挥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引擎作用,进一步强化深港澳更紧密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方面发挥更突出作用。
深圳市委市政府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充分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把《特别措施》落实好,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作出深圳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崔璨 曾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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