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持续探索检察环节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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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天河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工作,在公益诉讼、刑事申诉、不捕不诉等领域开展公开听证23次,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办案质效和公信力,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规范”与“考评”结合,树立公开听证权威

一是明晰流程。在上级检察机关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公开听证案件范围、程序执行、流程要求及文书制作等程序规范,确保公开听证各环节有章可循。

二是明确分类。对刑事申诉、刑事诉讼监督、拟不起诉、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案件等各类业务,明确公开听证案件适用、程序和组织实施等,确保公开听证规范合法。

三是以评代训。案件管理部门监控评查与常规抽查、交叉互查相结合。整改会、通报会、质量分析会,评查与被评查、研判与整改同步进行,将公开听证运用及效果与检察业务考评、检察官业绩考评挂钩。

召开案件评查会

“监督”与“支持”结合,提升公开听证水平

一是“能听尽听”,全面开展。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融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开展释法说理、息诉罢访、矛盾化解工作。

二是外部监督,倒逼检察业务能力提升。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增强监督精准性,提高案件审查透明度,倒逼承办检察官更加牢固地树立证据、审查和责任意识,提高法律政策运用、语言表达、群众工作和舆论引导能力。

三是外脑支持,确保听证答复专业性。根据案件涉及的具体行业领域,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士参加公开听证,阐释行业标准、准入规定或实际运用等专业问题,增强公开听证的专业性。

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公开听证

“刚性”与“温情”结合,提升检察办案效果

一是理念先行,转变办案思维。在办案中坚持“不仅把案件办公正,更要把人心办暖和”为导向,听证会上,从“情、理、法”角度提出检察机关意见建议,体现“依法治国”的司法刚性与“法不外乎人情”的司法温情。

二是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听证效果。制定工作预案,走访案件相关人员,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将“公开”“亲历”“兼听”“说理”等要求贯穿听证全过程。通过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当事人充分表达利益诉求和抗辩意见、人民监督员客观中立评议,全面展现办案过程,辨明事实,讲清道理,消除疑虑,提高案件审查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聚焦效果转化,运用新媒体发布案例。综合运用12309中国检察网、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扩大案件公开听证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宣传转变执法办案方式、探索公开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的经验做法,努力实现公开听证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院领导带头包案,接待来访群众,化解重复信访

来源: 天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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