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加强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购房人合法知情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修订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购买商品房的温馨提示》,重点增加了有关防范购买返本销售、售后包租和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相关概念详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风险的措施。

熟读购房“七大招”
让您成为“购房达人”
再也不用担心购房“掉坑”!
第一招:确认有证,方可缴款
核实拟购商品房已取得预(现)售证书。对未取得预(现)售证书、返本销售、违法违规售后包租和分割拆零销售的商品房,做到“三不要”:
不要购买。
不要支付任何费用(包括“诚意金”、订金、定金、保证金、冻结银行资金等)。
不要参加该房屋任何展销活动(包括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预选、落位等)。
第二招:既要可买,又要能买
确认拟购商品房所处状态为可售,且自己符合购买资格。
重点了解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用途、面积、装修标准等房屋关键信息。
认真核实销售人员宣称的价格(包括优惠折扣前价格)是否超过物价主管部门审核的备案价。对于“律师见证”等代收代办服务或者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有权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若接受,可以协商签订相关书面协议;对于未标明的任何费用、捆绑销售、强制消费、房价外加收项目,应当拒绝支付。
第三招:合同为准,拒绝忽悠
拒绝忽悠: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和口头承诺。
白纸黑字:开发企业及其代理机构在销售商品房时,发布的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可以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未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不要轻信。
第四招:权责清晰,明白签约
审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以及相关委托经营服务合同,可以就《补充协议》条款等合同内容与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后再行签订;不要轻信第三方低投资、高回报等承诺。
特别注意:订(定)金是否可退、合同成交价的构成、付款方式及期限、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装饰装修标准、商品房交付条件及时间、违约责任划分等相关条款;对于存在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销售未竣工商品房、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委托经营服务合同,应当拒绝签订。
第五招:款入专户,共同监管
购买预售商品房,购房款(包括首付款、按揭款等款项)应当全部存入《广东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载明的预售款专用账户。为了保障切身权益,在缴款时,一定要确认款项是否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第六招:依约交楼,验后收楼
■ 收楼时,不妨这样做:
可以要求开发企业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和房屋测绘报告(实测),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可以进行房屋查验,查验后有关意见请注意以书面形式告知开发企业。
建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招:依法维权,欢迎举报
如果发现开发企业存在“未取得预(现)售证书销售商品房”“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的未竣工商品房”“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预售款未直接存入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在销售现场做好信息公示”“将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委托未按照规定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房屋”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
相关指引
① 网上查询商品房预(现)售证书、预售款专用账户、备案价、交易状态、合同网签备案情况等信息方式:登陆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频道,进入“江门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信息平台”栏目(http://218.14.150.123:8085/)。
② 网上查询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和违法违规情况等信息方式:登陆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频道,进入住房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信息公示”栏目(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zfgl/fdckfqycxxxgs/)。
③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电话:
蓬江区住建局:0750-3167311
江海区住建局:0750-3880723
新会区住建局:0750-6607610
台山市住建局:0750-5529044
开平市住建局:0750-2292416
鹤山市住建局:0750-8939628
恩平市住建局:0750-7718779
滑动查看《温馨提示》全文
☟☟☟





(通讯员:冯镜毓
来源:江门住建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