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发出!鹤山全面实现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或年审在医院一站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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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从3月1日起

鹤山市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或年审

可在医院一站式办理

3月1日上午,市民李先生在鹤山市人民医院成功申请“绿卡”,成为我市全面实现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或年审在医院一站式办理的首位受惠群众。“不用去社保局排队办理,现在在医院一次性就能办好了,方便多了!”李先生满意的说。

当天上午十时许,在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一楼大厅,记者见到已经有不少患者或者家属在等候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绿卡。

患者家属李先生说:“医生叫我们带齐资料来这里(医院)办理‘绿卡’,社保局也有人在这里协助办卡。在医护人员的帮助下,‘绿卡’很快就办理成功了,真的很方便,好惠民。”

鹤山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往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或年审,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填写申请表,并携带资料到社保局申请办理,才能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待遇。自今年3月1日起,为全面深化放管服,进一步推进简政便民,市社保局大大简化了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或年审的经办流程,参保患者只需携带有关资料到定点医院申请认定,医院将信息录入社保系统后,即可享受相关病种的待遇,无需再到社保局办理手续。有效解决过往参保人在门诊特定病种申办时在医院和社保两地跑、耗时长的痛点难点问题。

据了解,2月25日,为了保障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或年审的流程规范,市社保局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培训。

李丽芬

鹤山市社保局职工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待遇股股长

有两个好消息,第一个是今年1月1日开始,我市门诊特定病种由29种增加到58种。第二个好消息是,以前办理特定病种要到社保局去办理,从今天3月1日开始,在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就能轻松地办理了。

下一阶段,市社保局将进一步优化门诊特定病种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确保社保惠民便民政策落地见效,为全面推动新时代鹤山市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积极担当作为。

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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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特定病种门诊申请标准是什么呢?

戳进来了解详情

干货!!!特定病种门诊申请标准出炉了

具体操作指南

请收好~

一、办理资料

1.《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专用证登记表》;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相关病历资料(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复印件);

4.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

5.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二、特定病种续期申请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有效期结束且继续符合准入标准的参保人,可于待遇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月到医院办理特定病种续期申请,下列病种设置不同的有效期:

1.有效期3个月: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

2.有效期6个月: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

3.有效期1年:活动性肺结核

4.有效期2年:慢性乙型肝炎、耐多药肺结核、多发性硬化、骨髓纤维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肢端肥大症、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糖尿病黄斑水肿、脉络膜新生血管、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

2021年前已办理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期间)、慢性肾功能不全(需透析)、肺结核活动期间、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慢性丙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5类特定病种的参保人,2021年年审时按省统一准入标准核定对应的特定病种,之后续期申请按省准入标准执行。其中,小儿脑性瘫痪(含0-3岁精神运动发育迟缓儿童)的年审规定继续按原办法执行。

来源:鹤山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黄艳瑜)、鹤山市社保局、鹤山市人民医院

编辑:吕桢华

监制:吕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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