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职业资格制度迎来新突破。
16省完善乡村医生职业资格制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决定改革完善乡村医生和兽医职业资格制度,为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
会议指出,今年大学生就业任务十分繁重。要按照保重点群体就业的要求,用改革的办法破除执业障碍、拓宽就业渠道。针对农村对充实乡村医生新生力量的巨大需求,以及现代畜牧业和动物疫病防控对兽医人才的需要,会议决定:
一是借鉴一些省份的现行做法,在湖南、广东、贵州等16个省份推动改革完善乡村医生职业资格制度,允许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临床实践的应届毕业生,包括尚在择业期内的未就业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缩短求职时间,减少就业成本。
二是在已出台的年底前对执业兽医资格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基础上,通过推动修法改革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方式,允许兽医相关专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报考、考试合格的毕业时即取得执业资格。同时,取消执业兽医注册和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使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备案即可执业,具有兽医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的人员备案即可担任乡村兽医。
要做好对新入职乡村医生和兽医的岗前培训,加强执业监管,落实好补助等激励政策。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在扩就业上多想办法,对各类职业资格等就业门槛,要通过改革删繁就简,同时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更多便利。

乡村医生再升级,激励政策再跟进
乡村医生这一职业最早可追溯到55年前,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主席批示:要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培养一大批农村也养得起的医生,由他们来为农民看病服务。这就是著名的“6.26指示”,也是赤脚医生的由来。
赤脚医生这一称谓一直延续了20多年,直到1985年1月,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决定,不再使用“赤脚医生”称谓,由“乡村医生”取代。
随后,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对农村卫生全方面作出规划。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预防保健任务,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
自此乡村医生被明确定位为农村医疗网底的健康守门人。但一直以来,乡村医生准入资质并没有标准化。于是2003年8月,国务院颁布《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条例》明确界定了乡村医生的执业注册、执业规则、培训考核、法律责任等,使乡村医生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从赤脚医生再到乡村医生,再到今天的家庭医生,乡村医生为我国农村卫生保健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目前我国村卫生室的人员和学历结构却不够理想,一方面村医队伍出现老龄化严重现象,60、70岁在岗现象普遍;另一方面村医岗位学历偏低,据2019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显示,2017年我国村卫生室人员中,中专学历者占54.1%,中专水平者占30.0%,大专以上学历者仅占6%。

为了适应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需求,村医退伍必须进一步优化。近年来各地也采用了乡聘村医、订单培养等方式,在人才引进方面也起到了良好效果;同时,各地也在探索乡村一体化改革,力争解决村医养老、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注册工作还会持续
2019年2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及: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执业再注册工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省(区、市)执业再注册的工作方案。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县域范围内执业再注册工作,公开执业再注册的过程,加强对乡村医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使广大农村居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如今,乡村医生岗位无论是执业环境还是医疗设备,都有了较大改善。此次会议,明确在16个省范围内,允许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临床实践的应届毕业生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免试,可谓是一举两得,首先是为大学生多提供一个就业渠道,减轻就业压力;其次为乡村医生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可以肯定的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会取消!
来源:基层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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