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骑车撞宝马,私了!三年后却被保险公司追偿3.5万……

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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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出行难免磕磕碰碰

一旦发生擦碰

许多车友都会选择私了

然而青岛王女士没想到

“私了”也会留下后患

原来,青岛王女士的女儿

此前骑电动车撞上宝马

由于车损并不大

又没有人员受伤

双方协商好互不追究责任

本以为事情早就完了

没想到过了三年

女儿竟收到法院传票

被宝马车的保险公司代位追偿3.5万

女儿还是全责

王女士懵了

之前不是都协商好了?!

了解后得知,事故发生后,宝马车主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损47560元。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支付车主车损35000元。

如今,保险公司又向王女士的女儿追偿这笔车损3.5万。并且起诉材料中附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是电动车对当年的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宝马车无责任。

王女士回忆称,当时在协商过程中,宝马车主主动提出自己的车有保险,“走保险修车就是了。”对方甚至也提出要承担全责。

王女士随后找到了当年的办案交警,办案交警确认事故认定书确实系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也没有问题。

该事故一经报道

网友们对于当时不要小女孩赔偿,

等三年才起诉追偿的问题

一直很关注

有网友评论,

当时说好了私了,

现在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这笔钱不该赔。

但也有部分网友认为,

本来就是电动车全责,

保险公司的商业行为没问题,

谁错谁就该赔。

本期《说法》

邀请到了曾凡星律师为我们解答

当时双方已经私了,现在保险公司来追偿合理吗?

曾凡星律师:合理。

保险事故是由王女士女儿的行为引起的,且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亦认定王女士女儿负全部责任的,王女士女儿对宝马车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已经先行赔付给宝马车主的,保险公司有权对王女士女儿行使代位追偿权,向其代位追偿车损款。

其实现在很多轻微的交通事故

车主怕麻烦都选择“私了”解决

“广州云普法”团队成员 曾凡星律师

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私了解决?

曾凡星律师:1、如果事前未报警或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属于事故后直接自行私了的,因无法证明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如果是通过报警后才私了的,或保险公司确认事故的,则在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金额不能以双方自行协商的金额来确定,而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具体证据核定金额为准。另外,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在由交警认定责任并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再由双方来协商赔偿,以免在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没有证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

双方对事故成因等

没有太大争议的情况下

确实会建议“私了”

如何妥善处理交通事故私了?

曾凡星律师:王女士女儿在与宝马车主私了时,应当签订相应的和解协议,协议中需要写明双方的责任认定,和解金额等。

回到本案中,王女士女儿及宝马车主在私了后并未签订相关协议,对王女士女儿非常不利。王女士女儿在私了时应当写明和解金额,并注明宝马车主在收到上述金额后不再追究王女士女儿关于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

最后,建议大家

出了事故还是乖乖请

保险公司来现场

来源: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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