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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澳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县上下凝心聚力、全力以赴,在聚焦重点问题、攻坚突破、关键环节上狠下功夫,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防微杜渐,持续形成严打、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2018年2月28日凌晨2时许,被害人许某龙在南澳县后宅镇龙滨路龙地路口一食坊吃宵夜时与黄某程等人发生口角。后因黄某程踢坏林某明小车的车尾灯引发两人打架。接着黄某程伙同袁某佳、柯某阳、许某渠对在场劝架的许某龙、陈某珊、林某娥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许某龙人体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陈某珊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事发后,南澳警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程、柯某阳、许某渠予以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袁某佳于4月23日向警方投案自首。
2018年2月16日晚19时许,陈某胜与许某伟在深澳镇成功大道附近因儿童相互碰撞引发争吵,后陈某胜被许某伟及其亲戚殴打。吴某钦、陈某鑫、吴某锋等人得知陈某胜被殴打后赶到与许某伟及其亲戚等十多人继续发生冲突,导致吴某钦、陈某鑫、吴某锋、陈某胜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南澳警方接警后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伟、连某平、蔡某峰3人,并该案件已移送南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文明社会,法治维权。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选择正确的维权方式,切忌以暴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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