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
网曝山西朔州某小学毕业典礼上
代课的王老师不满学生只给班主任送花
当学生的面发飙怒砸花束
还让全班起立罚站
批评送花同学且多次向其吐口水
另一段视频显示
王老师指责送花同学的母亲
反问“你孩子能念出个什么书?”
爆料者称
送花同学打电话让母亲再送一束花来时
王老师一把夺过手机破口大骂
针对上述情况
朔州市教育局成立调查组
深入学校对该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
若情况属实
对此事将会严肃处理
同时,也将在全区的学校
开展师德师风整治行动

今天下午
相关部门发布该事件处理通报
↓↓↓
关于网传视频“某学校教师谩骂学生” 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0年7月17日晚以来,网传“某学校教师谩骂学生”视频。朔州市朔城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事发生在朔城区第六小学六年级某班的毕业班会上,谩骂学生的为该校六年级教师王某某,其言行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1、依法依规按程序给予教师王某某留党察看二年、撤销教师资格、降低岗位等级(薪级工资由25级降至1级)、调离教育系统;
2、给予朔城区第六小学领导班子成员(1名校长、3名副校长)免职处理;
3、给予朔城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政务警告处分;
4、给予朔城区教育局局长诫勉谈话;
5、朔城区教育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区教育系统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整顿,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同时,区里派出工作组进驻该校,对教学教务进行整顿,对校领导及其他教职人员涉嫌违反校风校纪和师德师风等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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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这些行为要清除出教师队伍!
早在2018年
教育部便印发
“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有严重危害学生行为的教师
一经查实清除出教师队伍
不得再聘
以下是“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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