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腾空搬迁 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道滘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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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拖欠场地费用,法院判决其立即返还占用大罗沙村委会的戏曲茶楼、会馆、空地,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今天,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道滘法庭联合镇司法、公安、消防、医院等部门,共同对这处僵持已久的涉案产权进行强制腾迁。

2019年11月12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申请人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股份经济联合社与被执行人东莞市东某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书,判决要求东莞市东某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向大罗沙股份经济联合社返还占用的戏曲茶楼、会馆、空地。

第一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于2020年3月2日前往东莞市东某实业公司办公所在地,通知东某公司搬离会馆,将会馆归还给大罗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于2020年3月26日到庭配合调查,声称待省高院申诉审理结果出来后会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2020年4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裁定驳回被执行人的再审申请。法院于2020年5月14日再次传唤约谈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梁某到庭处理本案,并要求其在5月28日前搬离并交还租赁物给申请执行人,但其至今没有主动履行并明确表示不会搬离。为维护大罗沙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打击抗拒执行、阻碍执行行为,法院定于今天采取行动,对东某公司占用的茶楼、会馆场所进行强制腾空搬迁。

行动中,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梁某未到场,其公司员工有意阻挠,拒不配合搬离,经执法人员解释劝导后,最终配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道滘法庭顺利对东某公司的财物进行依法查封。下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道滘法庭将对公司财物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款用于抵扣尚欠场地费用。

当天行动还邀请了镇人大代表见证执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镇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霸占、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黑恶势力和乱象。对于拖欠场地费用等非法占用集体资产的行为,我镇将严厉打击。

监制:叶建波

责任编审:叶锦嫦

审核:朱澜、刘应林

编辑 | 整理:魅力姐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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