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敢非法改装车的人
用一句老话来形容就是典型的
“要靓不要命”
敢收钱改装车的店
用一个难听的词来形容就是“帮凶”

可能有人觉得我夸张了
改装车不就是让外观更“骚气”吗
再不济搞个“炸街”声浪
怎么就成“不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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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执法支队龙岗大队的执法蜀黍们
来到一家汽修店检查
进门第一眼就发现
哦嚯
这家汽修店业务太广泛
竟有“非法改装”业务

只见一辆“大红”一辆“大黄”
醒目地“躺”在店里

车辆前后护杆
车顶行李框、脱困绞盘、底盘悬挂系统
等等位置都有改装痕迹
“大红”和“大黄”
其中一辆是粤B14L**,一辆是辽PPC***

询问了汽修店负责人后
汽修店负责人对执法蜀黍承认了
改装事实
↓↓↓
改装事实
粤B14L**是返店进行免费维修,而辽PPC***则花费了1.4万元购买配件,且目前正在进行改装。
非法改装机动车
执法蜀黍看到一家就处罚一家
这家汽修店
最终获得了执法蜀黍赠送的
“3件套”
↓↓↓
来自执法蜀黍的严厉批评教育 1次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1次
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2万元罚款 1次
我知道
马上要有人替这家店喊冤了
人家只是满足顾客需求
这年头有钱难道不赚?

别喊了
一点也 不!冤!
这家汽修店帮顾客
非法改装减震器,提高离地间隙20cm
车辆重心提高了
但是稳定性大大降低了啊
说句难听的
万一这改装后的车辆因此出了事故
汽修店就是妥妥的“帮凶”

还觉得人家冤不?


听说有查到
货车也去改装了的时候
本仙女的内心是震惊的

啥?
这年头货车也“精致”?
作为一辆勤勤恳恳的货车
咱能不能
就别整这些花里胡哨的了?

最后才发现
人家图的可不是这个
这事儿
还要从货车上的一个小标志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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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执法支队龙岗大队执法蜀黍
巡查至坪地吉惠路时发现一辆
可!疑!货!车
执法蜀黍发现
这是一辆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
但车身并没有按规定
悬挂喷涂危险品运输车辆警示标志

本以为这是一宗普普通通的
没有按规定喷涂标志的事儿
结果
货车司机接下来的一句话
直接改变了事件的性质
我这台货车近期因旧车厢损坏严重,在深圳市**车厢制造厂进行了改装,所以警示标志没有及时得到悬挂喷涂。
看到关键词了吗?
改装
改装
改装
抓住了线索的执法蜀黍
在5月19日上午
顺藤摸瓜找到了深圳市**车厢制造厂

这里有一个汽车检测站
再往里走就是车厢制造厂
制造厂位于一个极其隐蔽的地方
如果不通过导航
根本无法找到准确的位置

一眼望去
就几个货柜车厢和临时搭建的铁皮棚
连招牌都没得
除此之外
厂内工人正在对车辆进行改装
各种器材配件随地堆放

经调查
负责人表示该车厢厂确实有
对外经营加装(改装)车厢的业务
刚刚提到的
那辆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
就是在这改装的
车厢厂收取了改装费7700元

所以说
一辆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花7700元
跑去扩大车厢容量,图啥?
而现场还有
3辆无车牌货车正在加装车厢

更可怕的是
这3辆车都是 新车啊!新车!
新到什么程度呢?
它们临时号牌都在销售商及车主那里
进厂时均无车厢!
所以这些
货车跑去加装车厢大部分是为了啥
想必不用我多说了吧

一直以来
货车为了超载货物而加装车厢
从而导致刹车失灵,侧翻撞人的
事故还少吗?

插播一件深圳真实案例
2019年7月27日0时25分许,周某坤驾驶赣C4M396号重型自卸货车沿X131线从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方向开往324国道方向。
当车辆行驶至赤石新寨村路段,该车车头碰撞前方推行自行车的行人,造成行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赣C4M396号重型自卸货车厢体栏板被非法加高约40厘米。

事发时,该车核载15370Kg,实载77680Kg,超载405%,且该车因长期违法超载货物,导致转向、刹车系统失灵,从而导致悲剧发生……
▲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
货车非法加装
导致刹车失灵、撞人致死的案件
要求非法改装的司机车主
固然可恨
但“帮凶”们也同样可恨
经取证后
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龙岗区**车厢材料行
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拟处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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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自己生命
尊重他人生命
关于查处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我们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
不管是什么车辆
都不要为了耍帅或其他目的非法改装
深圳的汽修店们
也千万不要铤而走险成为“帮凶”

深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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